Re: [證據] Gossiping版主 XXXXGAY 濫權(信件)
※ 引述《The7thOne (七皇之劍)》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The7thOne 信箱]
: 作者: XXXXGAY (站長小妹)
: 標題: Re: [檢舉] XXXXGAY違反板主自律條款
: 時間: Fri Jan 23 22:25:57 2015
: ※ 引述《The7thOne (七皇之劍)》之銘言:
: : ┌─────────────────────────────────────┐
: : │ 文章代碼(AID): #1KmXIYbO (GossipPicket) [ptt.cc] [推文] 160360 │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422005410.A.958.html │
: : │ 匿名管理編號: 1264698 (同一人號碼會一樣) │
: : └─────────────────────────────────────┘
: : 推 XXXXGAY: 他們是罵我,我心胸寬大不檢舉他們,所以未達標準。 01/23 18:39
: : 既然你覺得他們在罵你
: : 那你就該遵守板主自律條款跳過不處理
: : 你已經不是第一次違反版主自律被組務警告了
: : 請將該文解除!並交由其他版主處理
: : 否則就去組務檢舉你
: 去吧,我自己不想檢舉罵我的推文都不行唷 XD
檢舉版的版規:
第二條 本板檢舉人應注意事項
‧ 針對特定使用者進行人身攻擊之檢舉,被侵犯之當事人需於本板實名提出檢舉,以
匿名方式或未提出檢舉者板主群不予受理。
根據版規,只有 XXXXGAY 有資格檢舉這些謾罵 XXXXGAY 的人,
非 XXXXGAY 實名檢舉,檢舉版本來就不予受理,
任何版主都能輕易判決,這點並沒有違反版主自律條款,
請注意,XXXXGAY 檢舉人身攻擊後 XXXXGAY 又自己判決,這才叫做違反版主自律條款,
而本案件中,單純只是非本人實名檢舉不受理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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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萬深情告白】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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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12/18 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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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12/18 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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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4.92.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22171915.A.FB5.html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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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15:54, 1F
『非本人實名檢舉不予受理』,是否相關並無差別。
※ 編輯: XXXXGAY (61.64.92.42), 01/25/2015 16: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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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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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7 之 8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