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原文章補上 板友協助
※ [本文轉錄自 A6 信箱]
作者: YOYOGIVEME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王丹fb上信眾們沒回應的勁爆留言,有掛?!
時間: Sat Jul 26 08:40:14 2014
※ 引述《seaboytp (長大的海男孩)》之銘言:
: 掛似乎是出在維基百科有關王丹病情的敘述,有人知道內情嗎?
: 【留言內容】
: 第一、『有綠卡,因此回美是沒有問題的』,這句話本身就是有問題的,那請問回美証的設計用途為何? 這問題你應該比我們更清楚才對,萬一將來你入境後卻被美國拒絕再入境,這是每一國政府都會有的防範人球設計,不是嗎?為何中華民國政府需要為你開出特例?
: 第二、不要模糊焦點,中華民國政府既不須為你『專案處理』,更不須為你修改法律『通案處理』,而是『依法處理』。因為你並沒有甚麼特殊,只是客座(Visiting),別忘記成大也聘你為客座專家,卻拒絕你在成大開課,清華人社院只是沒教授願意跳出來當壞人,否則客座的意義,名為學術交流,通常只是借你一間辦公室,讓你有身份於此地停留罷了。到底有甚麼理由,政府要為你專案處理,請說明。
: 第三、根據維基百科關於你的記載,你的長期頭痛(暈),早在1998年就是已有的症狀,研判是由於長期視力持續下降所致,其中描述有些八卦,但事實如何,我們也不感興趣,詳請參閱維基百科。此健康問題在你被遞解美國人道就醫時,不就是當時釐清的第一要務嗎?更讓人在意的是你來台多年,若此病症真如你所說需立即檢查是否為腦瘤,為何遲至今日,因回美證無法回台時,才突然以此理由要求專案來台?
: 還是那句話,『法律有規定者,從之。』如果每個人不符法律規定,就可以挾眾要求特例解決,那法律規定就形同具文失去意義了。請問,到底你有甚麼身分和特殊之處,政府要為你跳脫法律規定而專案處理,請說明。
: 如果只是一昧地覺得特殊待遇是理所當然,讓法律規定要為你服務,為你轉彎,那民運領袖的稱號,與你所唾棄的共產黨高幹何異?
: 讚 · 回覆 · 7小時前 · 已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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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丹網站 Wang Dan's Page
: 9小時前 · 編輯紀錄
: 太多朋友詢問了,實在無法一一回覆,乾脆在這裡說個清楚,請大家不要再私訊問我了:
: 第一,通常我入境,需要中國護照和入臺證(跟陸客的要求一樣),我沒有護照,於是每一次就用回美證代替。現在我的狀況是,我的入臺證是有了,但是回美證還在辦理中,那個程序曠日持久,最長可以九個月。可是我有綠卡,因此回美是沒有問題的,辦回美證只是為了來臺灣,而不是為了回美國。只要臺灣這邊不一定要求我必須持有回美證,事情就好辦了。所以我希望協助的內容,是允許我以綠卡代替回美證,先行返回臺灣看病。等回美證辦下來後再補辦手續。
: 第二,我目前還是被臺灣入境規定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而我既沒有中國護照,也沒有外國護照,麻煩就麻煩在這裡,特殊也就特殊在這裡。我這樣的情況,又在臺灣工作的,全世界也不超過10個吧,所以我才說需要專案處理。否則是要怎樣通案處理?難道為了我個人去修法嗎?
: 第三,其實,如果不是長期頭昏,越來越嚴重,誰會願意要求協助啊?我完全可以好好地在美國等回美證,這邊的天氣也好太多了啊。但是頭部不適已久,問道誰都會說必須儘快檢查,這也是醫學常識。尤其是頭部,更不宜耽擱。不得已之下,才請求協助。確實給移民署添麻煩了,也希望你們能夠體諒。
: 這樣,算是一次說清楚了吧?
總結說就是
美國不想甩
要開特例難上加難
台灣敢不甩?
一堆政治狂熱份子+可從中獲利的政客
就吃定你台灣管你那一黨執政的政府
簡單言之...我吃定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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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A6 (116.226.32.80), 08/23/2014 22: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