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ALLTogether版主 KY 三封信件未回覆

看板L_TalkandCha作者 (你的大F)時間10年前 (2014/07/06 12:39), 10年前編輯推噓1(102)
留言3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6 (看更多)
※ 引述《KY (Δx*Δp >= h/(2π))》之銘言: : 我只去信提醒該文章已接近廣告文之範圍 : 並未依板規處理該使用者= = : 未判決,何以申訴?? KY班主的信件中提到的: -- 所附上之聯結已達廣告文 『請勿在本版發表相關文』 煩請至新活動版或是相關看板發文 -- 如KY版主所說,我們已經沒有權利發表相關文章。 這不是提醒,這是KY版主的命令: 『請勿在本版發表相關文』 如果這是命令,我們希望明白違規的理由,相關文的定義。 : 另,本版也禁止徵求FB社團或是LINE群組 認真請問KY版主,置底文章四篇,那篇有提到『禁止徵求FB社團』 : http://faberge2009.pixnet.net/blog : http://www.facebook.com/f.life.plus : http://www.fbglife.com/ : 且上述網址,網站內容雖未有商業廣告文 : 每次聚會陣容多,不難令人聯想與商家有結合之嫌 : 故提醒該使用者注意發文 若因『讓人聯想』而全無證據, 那為何一併我們解釋,詢問,說明的權利都剝奪? 連信件都不予回應? 致KY版主,致小組長: 在接下來附上的4篇於7/6放上的置底文,沒有任何一條版規禁止FB社團。 請問KY版主是按照那一條規定告訴我們必須遵守版上沒有規定的版規? 我必須很認真的告訴你你的回覆讓我很錯愕,很困惑。 對於KY版主提出的警告我們已經做過不止一次說明 (包括寄給KY版主與小組長的信件) 警告必須有依據,判決必須有法律。 但對於我們的回覆,解釋,詢問 你沒有任何溝通,沒有任何說明,沒有任何釋疑, 甚至如今連你說明但你所採取的警告的理由,也只是『聯想』 這個聯想, 加上KY版主的不回應, 以及引用不曾出現在版規上的警告。 讓我們因你的信件所提出的要求, 白白停滯了兩個月不能正常PO文。 致小組長: 作為希望積極配合版規,遵守版規的版友。 得到說明前,我們已經遵守ky版主的規定,兩個月沒有在alltogether版發文。 我們發文的權利,恐怕因為KY版主引用的 『版規完全沒有記載的規定』與 『沒有憑據僅依個人聯想』兩條原因產生的警告文, 加上我們『去函多次詢問原因但不予回應』。 硬生生被KY版主寄給我們的信件中『禁止發表相關文章的聲明』 而剝奪兩個月。 這或許,代表『沒有規定,沒有證據的濫用權力』加上『消極的不予解釋』, 剝奪了我們PO文的權利兩個月。 希望小組長能聽一下我們的聲音- 我們原本應當獲得的正當使用權力,正被版主不負責任的濫用權力所危害。 版主被賦予管理版面的權利,我們希望這權力能充分監控,毋枉毋縱。 最後期待能夠獲得清白,也靜祈事件終能落幕。 版上另有警告後發文依然如故的版友,身為尊重版規,遵守版規的我們, 對於看到這樣的事情依然發生而沒有被及時制止,或許理解,也難免遺憾。 我還是希望多說一句,不和商業化掛鉤,是PTT站方與所有使用者的最大期待。 違規的人,他們會用層出不窮的手段吸引版友參加, 不但造成不好的使用者經驗,長期更會對alltogether版名聲造成危害。 這些團體真的應該認真抓出來,嚴肅處理,認真對待。 而我們在alltogether版深耕六年,賭上名譽招牌,只希望能給不想一個人的朋友 健康的,不留聯絡方式,安心而彼此尊重的聚會平台。 我們和所有版友一樣,唾棄抱著商業盈利的心態,造成惡劣使用者體驗的聚會團體。 因為堅信讓版友滿意這一點,我們從來認真帶團 也從不積極宣傳,所以我們的成長永遠是最慢的, 但來過這裡的人,往往都再來一次,再來兩次,然後慢慢慢慢,變成常客,老團員。 我們最喜歡聽到的,是所有來過吃飯團的朋友,都能跟別人說: 你知道嗎?O2版很好,因為你能找到以興趣結合,不商業化的好團體,裏面的人都超好。 KY版主,我想問你一句,都六年了, 你說一個團體在這邊每週邀請版友出團,卻打量著大家的荷包一直偷偷進行商業活動 還能夠長期運作,讓版友一來再來,而且大家還都沒發現我們背後有賺錢 這機率會有多大? 一個消費者或許不是聰明的,但一群足夠規模的消費者鐵定比世界上任何一個人聰明。 誠實是唯一的政策,誠實也是我們的基本原則。 我們真的相信管版不易,受累您辛苦了。 -Faberge : ※ 引述《GeminiMan (GM 名偵探摳男)》之銘言: : : 請板主 KY 三日內至組務板簡略說明案情及判定理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14.61.9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04621544.A.07E.html ※ 編輯: Faberge (123.114.61.98), 07/06/2014 13:15:36

07/07 00:14, , 1F
我只能說多年前你害我KY桶,現在自嚐苦果...
07/07 00:14, 1F

08/31 18:02, , 2F
該版主本就會在理虧時 不予回應站內信 習慣就好
08/31 18:02, 2F

08/31 18:03, , 3F
(以上言論願負責任 有本人帳號站內信存證)
08/31 18:03, 3F
文章代碼(AID): #1JkDBe1- (L_TalkandCha)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JkDBe1- (L_TalkandC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