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附件] WANTED 版主likeair違反板規及言語不當(信件)

看板L_TalkandCha作者 (C'est Moi...)時間10年前 (2014/06/04 09:54), 編輯推噓2(2013)
留言15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06/02 20:18,
昨天寄出沒多久以後 F版主已讀後一直不回 這我也不清楚是
06/02 20:18

06/02 20:18,
什麼態度?
06/02 20:18
首先感謝您對於本人的密切關注(大誤) 回歸正題... 我想說您都推文點名我了 我就在此簡單回覆一下您申訴信的部分,原申訴文我將晚點另外說明 此案分為兩部分 A.檢舉版主likeair推文中使用不雅文字 B.檢舉其他版主(包含本人)包庇A,瀆職 不過我這邊先不討論A跟B本身 先就您申訴信的部分來做回覆...... 「日前至組務版申訴貴板33851此篇文章 因裡面likeair板主有提到不雅文字 且事後並沒有板主就該留言內容加以懲罰」 我這邊的說明是 您到組務張貼申訴案的日期是5/30,而我收到申訴信的日期您自己也有貼出來 是0601 這代表當我收到信時 該案已經到組務申訴程序,您已決定交由組務來做判決 如果我收到信以後再處理難免淪為僭越職權 再者如同上面那個B,我也為此案被申訴人之一 應當利益迴避,不宜收到申訴信後貿然處理 基於不僭越職權之原則以及不有為己脫罪之嫌 所以我收到您的信件後沒有立即處理上述A和回您信的原因 另外

06/02 21:45,
謝謝老鷹大的回覆 這也是我所納悶的地方 為何一般平民發
06/02 21:45

06/02 21:46,
文後都會得到裁決 但該板主卻完全沒有任何的處罰 這樣不
06/02 21:46

06/02 21:47,
算公平吧?天子犯法應與庶民同罪 更不要說板主了 不是該以
06/02 21:47

06/02 21:47,
身作則才對嗎?
06/02 21:47
我也必須澄清一下 版主違規也會受罰,因為我就當過那個苦主....... 詳見以下案例 http://www.ptt.cc/bbs/Wanted/M.1357969363.A.D12.html http://www.ptt.cc/bbs/Wanted/M.1401297468.A.D3A.html (掩面) 最後

06/02 21:50,
其實我在板上時間也沒有很長 只是覺得風氣真的很差所以才
06/02 21:50

06/02 21:50,
來申訴
06/02 21:50
剛剛看了一下,您的上站次數84次 我在想,一個版的風氣差到讓一個上站不到一年的使用者都感覺到了 那版主真的需要好好了解一下使用者所謂的風氣差是怎樣的情況 基於版主責任 (2) 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請您務必來信告知我或所有版主你所謂的風氣差是指哪個方面以及那些情況 我將列入版主討論區作討論並給您回覆 以上是我先對您站內信的回覆,晚點將另發文章回應原申訴文 請待續......(喂) ※ 引述《iamadoll (娃)》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iamadoll 信箱] : 6/01 [備.忘.錄] ◇ (FromIpanema) 關於版規 : 6/02 [備.忘.錄] ◇ (corona) 請版主解答 : 作者: iamadoll (娃) : 標題: 關於版規 : 時間: Sun Jun 1 15:05:07 2014 : 板主您好: : 日前至組務版申訴貴板33851此篇文章 : 因裡面likeair板主有提到不雅文字 : 且事後並沒有板主就該留言內容加以懲罰 : 我想請問 : 這其中是否有違反法規? : 如果照該板主留言內容都可以不被水桶的話 : 那請問貴板如何以板規服眾? : 以上我的提問希望得到滿意解答,謝謝 -- 「從不算跟誰同一國, 不過也不怕被誰討厭就是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02.3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01846879.A.69C.html

06/04 10:46, , 1F
= = 大哥~ 既然是版務 就讓版主處理
06/04 10:46, 1F

06/04 10:47, , 2F
就算申訴到組務 不代表版主不能處理 沒有越權問題
06/04 10:47, 2F

06/04 10:47, , 3F
只有推諉卸責的問題而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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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0:47, , 4F
就算你收到信 代表到組務申訴程序 前面小組長也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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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10:48, , 5F
程序並未完成 版主還是可以先處理 不是嗎?
06/04 10:48, 5F

06/04 10:49, , 6F
你說得太多 真的只會被人當作是找一堆藉口而已....
06/04 10:49, 6F

06/04 10:49, , 7F
當然我相信版主還是會受罰 所以 就先把這些藉口放一邊
06/04 10:49, 7F

06/04 10:50, , 8F
處理對的事情先 不能嗎?
06/04 10:50, 8F

06/04 10:50, , 9F
現在申訴到組務 版主群還是有處置之後 小組長也能依據
06/04 10:50, 9F

06/04 10:51, , 10F
版主的處置結案 這樣不是一種處理方式嗎?.....
06/04 10:51, 10F

06/04 11:59, , 11F
[舉例] 有個清潔工 廁所掃不乾淨 被其他人告到經理那裏去
06/04 11:59, 11F

06/04 11:59, , 12F
這時候 清潔工也知道自己被告了 那他應該...
06/04 11:59, 12F

06/04 12:00, , 13F
1.趕快去處理 把廁所的清潔再檢查一次
06/04 12:00, 13F

06/04 12:00, , 14F
2.等經理去掃 不然這清潔工就是.....僭越職權
06/04 12:00, 14F

06/04 12:02, , 15F
......其實 我不覺得 你是會寫出這種東西的人耶
06/04 12:02, 15F
文章代碼(AID): #1JZdnVQS (L_Talkand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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