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III.與板主溝通之信件備份。#1HlVuc4W

看板L_TalkandCha作者 (★兔兔世界的王子★)時間11年前 (2013/06/19 10:51), 編輯推噓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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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kissinwang 信箱] 作者: kissinwang (★兔兔世界的王子★) 標題: Re: 哪裡與標題不符合??? 時間: Wed Jun 19 09:57:21 2013 根據板規我也同時寄信,那就請您直接向組務解釋,謝謝指教。 根據組規我將在72小時後補上相關證據。 原則上尊重板主回信,但是問題就留小組長解決,謝謝。 ※ 引述《cobras0321 (妳不要離開..)》之銘言: : 48小時內沒回覆或是溝通不成再申訴, : 你沒等我回信,也沒有溝通直接申訴, : 當然這是你的決定, : 竟然你已經直接申訴,我沒必要回你已經向組務申訴的信件, : 這不是我的職責所在, : ※ 引述《kissinwang (★兔兔世界的王子★)》之銘言: : : 組務歸組務,依法我還是寄信給妳, : : 您可以選擇不回覆給我,組務的部份,我會依組規期限內處哩,此乃小組長之權責 : : 並無牴觸,不過根據汪替板的板規,您48小時內就是要寄信回覆 : : 當然如果您認為這樣不用,這也是您的選擇,只不過依據汪替板規 : : 您已經違法了,依法 我就要先以板規未確實執行通知其他兩位板主, : : 沒有下文,當然另立案依相關規定進行檢舉 : : 一切都如您所教悔的依法辦理,謝謝指教 : : 煩請您也多勞心。 -- 您撥的愛情.... 目前沒有回應.... 請稍後再撥.... 如不留情請掛斷.... 如要留情,將在嗶聲後開始流淚.... http://kissinwang.ezyou.cc/ ˋ(′_‵||)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50.20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kissinwang (123.204.50.205), 時間: 06/19/2013 10:51:57

06/19 10:52, , 1F
哪條版規是教你同時? 你有先看組務申訴流程嗎?
06/19 10:52, 1F

06/19 11:19, , 2F
我這個case是依據板主對於板規上的認定有所不同亦是對
06/19 11:19, 2F

06/19 11:20, , 3F
關於板主管理板面不當...理當由小組長判定之(站規寫的
06/19 11:20, 3F

06/19 11:24, , 4F
其本身是對於板主對於板規之認定問題向組長申訴
06/19 11:24, 4F

06/19 11:32, , 5F
你別混在一起 給自己台階下好嗎?
06/19 11:32, 5F

06/19 11:38, , 6F
那就由小組長判定,組規和板規都標的很清楚~謝謝
06/19 11:38, 6F

06/19 15:18, , 7F
隨便他吧,這也算是自由創意
06/19 15:18,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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