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附件三] 不服GOSIP板hateOnas板主劣退判決

看板L_TalkandCha作者 (GM 名偵探摳男)時間12年前 (2012/05/30 22:48),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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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函釋 http://mywoojdb.appspot.com/j11x/j11x?id=11660 要 旨:關於法規中所稱「以上、以下、以內者」之數目計算疑義 主 旨:貴局函詢關於法規中所稱「以上、以下、以內者」之數目計算疑義乙案, 復如說明二。請 查照參考。 說 明:一 復 貴局九十一年一月十七日九十局考字第○九一○○○○○八五一 號書函。 二 按刑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稱以上、以下、以內者,俱連本數.. .計算。」參照上開規定,法制用語所稱「以上、以下、以內者」, 包含該本數計算,合先敘明。次按民法第一百十九條定:「法令、審 判或法律行為所定之期日及期間,除有特別訂定外,其計算依本章之 規定。」另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年齡自出生之日起算。」 是以,有關年齡之計算,若無其他特別規定外,應依週年計算法,以 實足年齡計算,自出生之日起算足一年為一歲 (參施啟揚著,民法總 則,第三百三十九頁參照) 。來函說明二所稱「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派 送具有駐外工作資格人員赴國外進修外國語文實施計畫」第二點第一 項第二款規定,出國進修外國語人員須具備「四十五歲以下」之資格 條件。其所稱「四十五歲以下」,參照前述說明,應指未滿四十五歲 及四十五歲整。如年齡為四十五歲零一天者,因已逾四十五歲整,即 不符規定要件。 ※ 引述《hateOnas (感謝小雞立志當眼線)》之銘言: : 主任秘書是十二職等 : 版規第四條 : 四、其他依法律規定之中央或地方政府比照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職務之人員。 : 你有看到12職等"以上"這兩個字嗎 : 以上等於大於十二 : 請解釋 : : 四、其他依法律規定之中央或地方政府比照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職務之人員。 : ※ Deleted by: hateOnas (61.230.116.146) 05/23/2012 18:14:4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轉錄者: hateOnas (61.230.116.146), 時間: 05/24/2012 08:54:04 : → hateOnas:此為第三封信件 看到需要爭論"以上" 我就請他直接申訴了 05/24 08:55 : → hateOnas:而我的回信我沒有備份 若申訴人覺得需要就附上吧 05/24 08:55 : → hateOnas:詭異的是 以上等於大於十二 這句話 05/24 08:56 : → FallRed:應該是"以上大於等於十二" 有人數學沒學好 05/24 09:02 : → hateOnas:這句話看斷句 可以有兩種解讀方法 "以上" 等於(就是說)大 05/24 09:14 : → hateOnas:於等於12 或是 "以上" 等於且大於 十二 雖然規定是後面 05/24 09:15 : → hateOnas:於XX12 修正一下 抱歉 05/24 09:16 : 推 FallRed:我不是說你啊XD 05/24 16:07 : → FallRed:而且沒有數會大於"且"等於十二 應是大於"或"等於十二 05/24 16:08 : 推 dogdogbus:通常正常文書大於12職等 就是>12 而已 05/26 17:20 : → dogdogbus:大於12職等(含) 才是 >=12 05/26 17:20 : → dogdogbus:這樣凹 有點硬 05/26 17:21 : → dogdogbus:12職等以上 跟12職等以上(含) 差一字會影響了最後判決 05/26 17:22 : → FallRed:某d是在鬼扯啥 板規是寫"以上"又不是寫"大於" 05/28 13:27 : → FallRed:不同表達方式跟概念你扯在一起講? 05/28 13:27 : 推 dogdogbus:某F才是頭殼XX?? 12職等以上 跟12職等以上(含) 看不懂? 05/29 01:51 : → dogdogbus:高雄市政府各機關報送薦任8職等(含)以上人員資料自動 05/29 01:52 : → dogdogbus:http://tinyurl.com/7g2zcyu 看來是有人沒讀書?? 05/29 01:5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52.127

05/30 23:03, , 1F
所以這篇申訴輸定了...........
05/30 23:03, 1F

05/30 23:23, , 2F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5/30 23:23, 2F
文章代碼(AID): #1FnZCm3j (L_Talkand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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