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桃園板板主tseupnpneyi之判決
申訴人:jimmyliu1217
被申訴人:tseupnpneyi、putapig
看板板名:Taoyuan
申訴訴求:撤回誤判之判決
申訴內容:
對於tseupnpneyi之判決有意見,寄信溝通,告知我是putapig所下的判決,再次寄信
給putapig卻已讀不回。
板規第二條
第2條 禁止人身攻擊、毀謗、侮辱、謾罵他人、任意修改或刪除他人推噓文、
未經同意公布他人個資、水球、信件、引戰以及亂板等情形。
如涉及特定個人,須由當事人自行提出。
違反第2條規定者,刪文後於標題告知,並水桶7天,累犯者水桶併退文。
版主群認為我違規的推文:
推
03/15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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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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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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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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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推文是在評論之前的爛政,罵的都是前市政府和前市長,並無攻擊到一般網友或版
友,如果是判人身攻擊,應該由前市長本人來檢舉我,因為板規規定:"如涉及特定個人,須由當事人自行提出。"
,而且列那麼長一串,關鍵點到底是哪邊違規了,根本搞不清楚,問版主也被以讀不回,
因此提出申訴。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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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02.205.2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679899369.A.639.html
※ 編輯: jimmyliu1217 (59.102.205.222 臺灣), 03/27/2023 14: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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