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不服 Kaohsiung 板主 gggping 之回應(信件)
※ [本文轉錄自 aa22456222 信箱]
作者: gggping (世界越快心則慢)
標題: Re: 判決
時間: Wed Jul 8 08:41:52 2015
你的推文檢舉是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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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01:30,
07/05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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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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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01:43,
07/05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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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01:48,
07/05 01:48
你的來信檢舉是7/5
450 7/05 aa22456222 ◇ 檢舉
我的第一次回覆是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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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1:37,
07/05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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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1:38,
07/05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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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1:38,
07/05 21:38
我的回覆是7/7
51681 m 7/07 gggping □ [公告] aa22456222 Feliciano水桶
依組規及板規,皆未超過72小時。
本人並無違反規定
7-4 若當事人對判決不滿,請去信原判決之板主要求再議,
對再議結果不服或72小時後未得結果(遇板主請假則以其收假時起算)
可至 組務板 L_TaiwanPlaz 板 申訴。
如果你對我的判決不滿,依一規定提起申訴,本人不再回信。
※ 引述《aa22456222 ( 下雨時看太陽)》之銘言:
: #1LBy7gY8 這是在檢舉區裡我的檢舉
: Feliciano:popottt和aa22456222的文章引起廣大高雄
: Feliciano:看噓文數便知,新聞也主張可以大事化小。今二人聯
: Feliciano:手要求所有高雄市民都要道德高尚如他,不給予別人機
: Feliciano: 會改進勸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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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Lbtr612 這是新聞文章的代碼
: 帶鹹酥雞搭捷運有違反規定嗎?高捷公共事務處處長賀新表示,依照《旅客須知》42條之
: 4的規定,「未穿衣物、穿著或攜帶不潔、惡臭或異味的衣著、物品影響他人或公共衛生
: 者,可拒載」。
: 賀新指出,乘客如果帶很強烈味道的食物例如臭豆腐上車影響到其他乘客,若有旅客反應
: 或站務人員發現,會規勸乘客先將食物以密封袋裝起,若鹹酥雞也有乘客反應,也會按照
: 規定規勸旅客照做,有必要的話,高捷也會提供袋子給旅客,若旅客不聽勸,高捷有權拒
: 載,以免影響其他旅客搭車權益。(石秀華/高雄報導)
: 新聞裡面有說明對於帶味道過重的食物,捷運可以處置並且協助乘客處理。但是請問哪裡
: 來的大事化小?
: ----------------------------------
: 這是我的文章原文 在#1LbqqKfk
: 昨天在捷運三多站上車
: : 上車的時候 看到兩個女生帶著2包鹽酥雞和可樂上車
: : 有點傻眼 但心想假使他沒吃的話就算了..
: : 但在路途中 鹽酥雞的味道真的很重 很重 很重
: : 重到感覺不舒服的程度
: : 一直到我下站 那兩個人確實沒吃沒錯
: : 但路程中油膩膩的味道 確實也影響到別人
: : 外加捷運又是封閉式環境 也根本不可能開車
: : 最後只能下車時跟捷運工作人員反映這問題
: : 並且打給客服人員 請以後碰到這類乘客
: : 請讓他們把鹽酥雞放在包包裡 不要影響到別人
: : 也不是想要鞭誰 只是單純覺得就算沒在捷運上吃東西
: : 帶有刺激性味道的食物 真的應該考量到其他乘客的感受
: : 有包包的話 放進包包還無所謂
: : 沒包包的話 是否應該多考慮一下再買......
: Feliciano: 今二人聯手要求所有高雄市民都要道德高尚如他,不給予別人機
: Feliciano: 會改進勸導。
: 我只是很單純的對這行為做討論,請問哪來的不給人機會改進勸導,所寫的文章有很激烈
: 的要求別人一定要這樣做嗎?有很偏激的說帶味道重的食物就是該死嗎?有很白爛的說:
: 幹,一堆汗很臭~香水重的人別坐捷運啦!請問有嗎?
: → aa22456222 : 3.我曾搭過汗臭很重的車廂 但學生沒辦法不上體育課
: → aa22456222 : 那兩個人絕不是沒辦法做選擇 4.有問題本就能向站方
: → aa22456222 : 反應 另外三多站裡面就有7-11還能坐著吃不罰錢
: → aa22456222 : 所以講很清楚他們沒犯法 但影響到人
: 請問我那位人士講得如此偏激"不給予別人機會改進勸導"是從哪裡來的,文章與推文皆
: 很單純的討論"如果搭乘捷運時帶味道重的食物,是否處理一下比較好",請問哪裡來的
: 不給予人機會改進勸導?就只單純討論這行為是否合理,跟不給予人機會改進勸導又任何
: 關係嗎?
: ----------------------------------
: 今天,我在檢舉區提出了檢舉也提出了事證。但版主你不曉得有沒看文章以及看我所舉的
: 事證,就一昧的認為對方沒有誣賴我、沒有抹黑我、沒有人身攻擊,請你回去看看板規6
: -1,
: 6-1 禁止惡意鬧版,挑釁或引起爭端之內容,人身攻擊等,
: 或將無關高雄板之事務帶入高雄板,過分影射、直接攻擊他板/他人。
: 或對看板秩序造成威脅,影響其他使用者權利及閱讀品質。
: 違者依情節輕重,判處警告、水桶、退文。
: 如果你舉不出我到底哪裡像他所說的今二人聯手要求所有高雄市民都要道德高尚如他,不
: 給予別人機會改進勸導。
: 那這樣到底算不算他誣賴我的行為,並且他也直接在推文打出了我的ID了並且過分的引
: 射了我的行為。請問他有沒有犯了過分影射及直接攻擊他人的行為,
: 被誣賴的不是你,所以你感受不到我的憤怒。但一個版主如果只是要人提供證據,卻又草
: 率的判決。故意假裝板友沒寄信又要人再寄信,請問這樣的版主是否可以信賴?
: P.S:別說你沒看到我寄的信,我有寄,還一次寄給兩個版主並且曾經看到你信箱是沒有
: 信的。
: 要不要我給你看看另一位板友Po文之後的感想,看了之後真的會讓人懷疑是否
: 版主真的縱容板友們在推文裡面可以完全不尊重發文者的噓文,是否高雄板早已
: 被酸民們攻占淪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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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204.16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a22456222 (223.143.96.100), 07/08/2015 14: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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