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不服 Hsinchu 板主 snowtoya 水桶之判

看板L_TaiwanPlaz作者 (阿咩咩)時間9年前 (2015/05/23 00:25),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 [本文轉錄自 symeng 信箱] 作者: snowtoya (小雪) 標題: Re: 關於HISNCHU版的水桶 時間: Fri May 22 23:20:31 2015 你好 其實人身攻擊不必然一定要針對特定id,罵某一族群的也包括在內 (或者應該說,針對特定Id的人身攻擊是加重要件,或將從嚴認定) 其實像這類情節輕微,通常沒人檢舉的話,我是不會管的 但若有人檢舉,我審酌後認用詞後如認確有不妥,仍需為處理 本件確實是那位板友檢舉的,他認為你是在罵他 我看完後覺得你應是沒有特別針對他,但這類用詞亦略有不妥 故最後才訂三日期間 ※ 引述《symeng (阿咩咩)》之銘言: : 雪版主您好 : 很抱歉在您百忙之中打擾您。 : 關於在下在新竹版被水桶的原因為:人身攻擊 : (文章:https://www.ptt.cc/bbs/Hsinchu/M.1432186906.A.EA4.html) : 我提出的抗辯如下 : 1.我的用字遣詞中完全沒有針對特定人士,而是針對該事件, : 我相信我的用語中也非常明白了。 : 2.JeNeToiLe說被指"無腦的正義魔人",完全是他自己單方面的認知, : 從我前後推文來說,可以看的出來,我在5/21晚上還贊成他的意見, : 怎麼會說他是無腦的正義魔人呢?完全不符合邏輯。 : 3.我相信本次判決中雪版主有所斟酌,故只判三天。 : 但一來由於在下不認為自己有針對J版友發言 : 二來如果只是剛剛好在他後面推文就誤會被告, : 那是否推文的版友都必須特別小心,以免被有心人士利用。 : 根據以上兩點,懇請雪版主明鑑。 : syme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146.13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ymeng (118.166.81.133), 05/23/2015 00:25:53
文章代碼(AID): #1LNrYI3l (L_TaiwanPlaz)
文章代碼(AID): #1LNrYI3l (L_TaiwanPla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