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台中版主NKB285未依版規處理版務(信件)

看板L_TaiwanPlaz作者 (小孟)時間9年前 (2015/03/19 08:50),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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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redmj110 信箱] 作者: NKB285 (SD) 標題: Re: 案由:#1Kyf56m0 (L_TaiwanPlaz) 時間: Sun Mar 15 23:50:44 2015 不明訴求 請詳述 要求 ※ 引述《redmj110 (小孟)》之銘言: : 1、板務通則: :   1.1: 本板為討論大台中地區有關事務之用,發表文章需符合板旨。 : 違規文章 : 1.3/01 Andy5438 □ [閒聊] 百獸戰隊與桃太郎 : #1KyUSneD (TaichungBun) : 2.2/23 Andy5438 □ [閒聊] 3月台中板 新板規懶人包 : #1KwopYfD (TaichungBun) : 1.9: 禁止進入司法程序相關文章發文,違者禁言14日。 : 文章充滿私人恩怨, : 甚至有引戰之嫌, : 與台中版務無關, : 請現任台中版主確實依版規1.1+1.9處理, : 退文+水桶。 : 3.2/01 Andy5438 □ [揪團] 慶祝罷免成功團 : #1KpWe-mY (TaichungBun) : 本揪團也歡迎redmj110與 : 其他支持罷免我的鄉民 : 一起共襄盛舉 : 起碼見了面才能對我吐口水阿 : 2.2.12 發文或推文中含有對特定使用者、族群言詞侮辱、謾罵、歧視、 : 引戰、嘲諷、酸文、威脅、西斯、性騷擾...。 : 引戰文,若出現在團體文章中,以起源者作處分對象。  : -爭吵、戰文之發言由板主來判定其是否有到爭吵之線,任何人皆可檢舉。 : 唯應板務繁忙,對於特定對象之侮辱或騷擾,請被侮辱者親自檢舉, : 其餘一概不受理檢舉。 判定標準#1Kmstq6N (TaichungBun) : -以上退文,禁言14日 : 請現任台中版主確實依版規2.2.12處理, : 退文+水桶。 : 4.1/31 Andy5438 □ [閒聊] 公民 罷免 雞蛋糕 : #1Kp1CJu2 (TaichungBun) : 此文章內容與事實不符合, : 前版主有造謠之嫌, : 然檢視現台中版規並未有相關規定, : 故請現任台中版主刪除該文, : 避免前版主繼續發文人身攻擊、造謠捏造事實, : (台中版造謠文章另有: : qqlove520 □ [閒聊] sean7073 & redmj110 及麻將團之惡劣行徑) : 並修改台中版規2.2.12, : 以正台中版風氣。 : 另有違規文章 : 1/31 Andy5438 □ [公告] 同意罷免Andy5438板主說法 懶人包 : 該內容轉錄本人之文章未經本人同意, : 已於組務版發文檢舉, : #1KsLLdYi (L_TaiwanPlaz) : 請小組長/現任台中版主協助刪文並予以適當處分。 : 綜上面所述, : 前版主Andy5438無論任內或卸任後, : 不斷發表違規文章, : 公告、閒聊文帶有負面情緒攻擊他人、違規轉錄、造謠, : 現任台中版主NKB285放縱其發文違規, : 將台中版當個版用, : 已明顯處理版務不公 : 請問現任版主NKB285您的看法為何? : 若版友Andy5438及qqlove520可以任意發文詆毀他人, : 您判定不違反版規, : 任版友將私怨公佈在台中版, : 標準是否過於主觀? : 又倘若發文者已刪文, : 且於發文5分鐘後, : 不須說明理由, : 此後台中版是否可任由所有鄉民PO文罵人, : 於版主水桶前刪文即可免責? : 煩請詳細說明之。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43.23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redmj110 (122.118.1.140), 03/19/2015 08:50:32

03/19 13:08, , 1F
並未依照置底檢舉規則程序 故不予受理
03/19 13:08, 1F
文章代碼(AID): #1L2XrQHP (L_TaiwanPl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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