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板務] 板主未審先判?

看板L_TaiwanPlaz作者 (天佑 高雄)時間9年前 (2015/02/16 12:0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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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Kaohsiung 看板 #1KtAy7eH ] 作者: gggping (I SEE U) 看板: Kaohsiung 標題: Re: [板務] 板主未審先判? 時間: Thu Feb 12 21:47:48 2015 你提出的這篇公告,當事者沒有自己承認是同一人阿 文章代碼(AID): #1HPPvzaa (Kaohsiung) 所以你自己廢除公告不是嗎?? ↓↓↓↓↓↓↓↓↓↓↓↓↓↓↓↓↓ 文章代碼(AID): #1HTQ5fQn 作者 camry2006 (常駐程式) 看板 Kaohsiung 標題 [公告] 廢除 l55l & satan5851 水桶 可是l55l認定兩個ID的申請人為不同 而且目前的使用者也不同 對於l55l違規之事,不得連帶處份satan5851 所以板主不得連帶共同處份 經去信解釋站方規定 l55l仍然要求需改判satan5851為無罪 所以廢除公告 #1HPPvzaa (Kaohsiung) 4/11 camry2006 □ [公告] l55l & satan5851 水桶 我這篇公告,當事者已經自己承認同一人,且並無提出異議。 切勿把我的判例與你的混為一談 #1HPuVw63 (Kaohsiung) 文章代碼(AID): #5IW8rjT6 (ID_Multi) 二. 提出多重帳號查詢懲處案件的限制與辦法 申請限制: 每個板每周最多只能提出五件申請案,請板主與組長們多多利用溝通 管道以及板務行政懲處。(註四) 根據多重帳號管理辦法,站方並不希望板主一直送多重帳號案,因此才有申請限制 每周五件,既然當事者已經自己承認為同一人,為了不浪費網路資源及減少組長工作量 我這邊才馬上判定分身並處份。 經與jerry11006板主討論過後,7-7有其修訂必要,修訂版本將於置底提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242.16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423748871.A.A11.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amry2006 (111.255.236.9), 02/16/2015 12:01:32
文章代碼(AID): #1KuMkUC9 (L_TaiwanPl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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