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我沒有違反版規七

看板L_TaiwanPlaz作者 (reluctant)時間9年前 (2014/10/16 17:0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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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reluctant 信箱] 作者: pdca (標準化管理模式) 標題: Re: 我沒有違反版規七 時間: Thu Oct 16 13:04:46 2014 ※ 引述《reluctant (reluctant)》之銘言: : 詳情請見我的文章內文。 : 不知道版主是以那一條版規判處我7日的水桶呢? 7.行政救濟: 若不服處分,請被處分者來信與處分您的板主溝通, 依批踢踢站內程序至台灣遊園地組務板向小組長提起申訴。 禁止受到板主處分之後,在板上發文討論違規處分結果,違者水桶一週。 這條板規並非只有受處分者討論違規處分結果(被水桶了怎麼可能發文討論違規?) 當然禁止是一些其他不相關的人發文討論 -- 系統警告 您的文章過於挑釁 請問您要選擇哪一桶呢? ψQSWEET 沒其他選擇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水桶 水桶 水桶 水桶 水桶 水桶 水桶 水桶 一週 兩週 15天 1 個月 2 個月 3 個月 6 個月 永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9.135.12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reluctant (118.166.153.55), 10/16/2014 17: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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