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Anti-ramp板主guohuo濫用職權

看板L_ShoppingMa作者 (小蜜桃)時間4年前 (2020/04/27 16:21),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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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屬於板主違規之情形 根據站規規定處理 ┌─────────────────────────────────────┐ │ 文章代碼(AID): #1CejqUcS (Violation) [ptt.cc]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olation/M.1285741854.A.99C.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 ! 9/29 longbow2 □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八)板主管理看板或小組長管理群組時,違反本站關於板主及小組長權利義務及管理 之各項規定,或其他不當行為。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其中關於板主管理板面不當及違反群組規範 行為,由小組長認定之。 第十條(違規行為檢舉權人) 第六條所訂各項違規行為中,除涉及特定個人權利,須由權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權提出 外,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認定權人提出檢舉。 第二章 違規行為之檢舉 第十五條(檢舉提出對象) 看板違規行為之檢舉,於違規行為發生之看板向版主提出。違反群組規範之違規行為, 或板主於管理板面上之不當行為,於群組事務看版向小組長提出。 第十六條(檢舉應註明事項) 提出檢舉時,必須註明下列事項: 一、檢舉人 二、被檢舉人 三、檢舉事由 四、所附證據 前項檢舉人及被檢舉人須填載明確,檢舉事由須秉實詳述,所附證據須充分真實。 第十七條(檢舉不予受理) 非依本規則提出檢舉,或檢舉內容不全或不真實者,且於通知補正期限內仍未補正者, 不予受理。 請回應根據哪條規定去處理上任前的文章 上任前的文章 不應回頭水桶處理 此行為頗為不尊重當時的板主 若有不恰當文章 請以收文處理 而非回頭水桶 loverlover ※ 引述《guohuo (帕羅奧圖馬克祖克伯)》之銘言: : 回應組長 我那時候在整理版面 謝謝 : 另外 : 這篇檢舉人hateOnas並非當事人、相關人 : 該檢舉人hateOnas申訴前完全沒跟我溝通 : ※ 引述《loverlover (小蜜桃)》之銘言: : : 請g板主回應 : : anti-ramp : : z-23-1-2 : : 我在哪? z-23-1-2 : : Anti-ramp : : 23. ◆ ╠─────ζ被刪文存查區ζ─────╣ : : 1. ◆ 原文已刪除之備存 : : 2. ◇ Re: [抱怨] 台北 南港 艾爾莎顯示卡維修 : : 為何2018年上任 卻去處理2009年的文章? : : loverlover -- ★CKPIG 老師要用肉棒懲罰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3.149.6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hoppingMa/M.1587975674.A.362.html

04/27 17:07, 4年前 , 1F
請組務考慮是否先停職
04/27 17:07, 1F

04/27 17:08, 4年前 , 2F
請組務考慮是否先將其停職
04/27 17:08, 2F
文章代碼(AID): #1UffNwDY (L_Shopping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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