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9] 11/29 板主新增第三投票
※ [本文轉錄自 bee5566 信箱]
作者: TonyC (我的精神時光屋) 看板: Actuary
標題: [公告] 新增第三投票 決定以板規二納管網址
時間: Wed Nov 29 17:36:31 2017
經板友推薦,新增投票 是否要針對 goyomoney.com.tw 全網站任一網址 納管
近來有愈來愈多 註冊APP/網站 輸入邀請碼 享折扣 的情報文分享 造成諸多亂象
為減少不必要的糾紛 並改善文章閱讀體驗
是否要針對 Booking.com 全網站的任一網址
shopback.com.tw 全網站的任一網址
視同卡號/邀請碼
以板規二規範管制,分別舉辦投票,投票期間為15日
自即刻起至 12/06/2017 23:50:38 Wed 止
是否要針對 goyomoney.com.tw 全網站的任一網址
視同卡號/邀請碼
以板規二規範管制,分別舉辦投票,投票期間為15日
自即刻起至 12/14/2017 17:33:03 Thu 止
為確保票選結果的實質代表性 三場投票有效票數皆為100票,
若單一場次投票數總和不滿100票,則視為無效票選結果。
請大家踴躍參與投票 進入看板後按大V 進入投票功能
補充說明:因為投票結果將直接納入板規條款,不是單純民意調查
所以設立有效門檻,一過門檻便直接加入板規管制
因為大家普遍認為750票的總投票數門檻太高,經查上次投票
決定是否同意店家/店員發文,投票期間21日,總投票數171票
顯見750票確實太高,因故門檻改為 171*(15/21)=122
下修取100票為總投票數門檻,即刻更正
此類投票將為定期常態性投票,只要有人提名成功,便定期舉辦投票
如果有新的提名,經過票選決定,便會再納入管制
二 卡號:
1. 本板禁止任何形式文章分享或徵求卡號(包括簽名檔與連結), 違者一律劣退
2. 卡號一律請至置底卡號文推文, 並請符合該篇規定之格式, 嚴重不符合格式水桶一周
禁止在置底卡號文以外的文章推文分享卡號,違者水桶一周
3. 註冊APP/網站享折扣的邀請碼 視同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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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59.1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tuary/M.1511280456.A.5D6.html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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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篇沒有鎖留言,就是要讓大家留言回饋意見
其他公告鎖住不給留言,是因為不會時時查看那一篇底下,與公告內容無關的留言
750的算法:
以現在時常看板人氣在 50~200 之間,取100為概數
投票期間15天,起碼要求每天有50票的投票數(取自100的半數)
於是總票數的有效門檻設定為 50*15=750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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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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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所知 iOS 的 miu term 可以投票,因為操作都跟電腦版一樣
其他大多數的APP都無法直接投票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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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覺得不適宜,可以再討論
紅利網址納管並不是唯一的辦法,目前看來只是部分人的喜好問題
要動用到這麼強制的管制處理,私以為需要更強的代表性,所以才設下有效門檻
如果750不是一個適合的門檻,那有什麼更好的建議嗎?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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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管制邀請碼,現在要進一步管制網址,立即就開設投票,你還要講說不願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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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onyC (123.193.59.122), 11/22/2017 11: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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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58 則推文
還有 23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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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看來,針對特定網站的納管應該可以控制住失序的亂象,且不需要大幅更動板規,
如果狀況繼續失控,我們不排除讓大家投票決定要不要禁止所有的個人營利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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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營利網址有太多種變形,不希望板規的設定一開始就預設板友必須經由申訴證明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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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從前板主就已經訂下,要表達這看法不是我個人獨有,此原則已經訂定並施行多年
代表一定還有不少板友是同意這樣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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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誤會了,以前的板規沒有明訂店家和員工能不能發文,現在的板規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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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用大幅變更板規與原則,就能管制住,就會是優先考慮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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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三 相關條款管理個人營利網址的辦法,已經施行多年,這是長久的原則與約定
如果不用大幅變更板規與原則,就能管制住,就會是優先考慮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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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從十月初開始修訂以板規二納管邀請碼後,
近日再修補板規二對於推文分享邀請碼之罰則的疏漏,
並針對大家主要不滿的網站網址,舉辦投票決定是否同樣以板規二納管。
且再修訂板規三,保障大家對情報文的推文討論不得被刪除。
以上針對亂象的一系列調整措施,都在逐步落實中,日後也會持續因應需要而動態調整。
噓
12/02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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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17:58, 89F
當然是有接受才會有上述的因應調整作為,
你建議要納管的 goyomoney.com.tw 網站我不也很快就列入投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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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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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18:01, 90F
剛剛參考其他看板,也有和本板相同,文章數是以ID來管理的,例如省錢板
噓
12/02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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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21:17, 93F
針對網址,視同卡號/邀請碼,以板規二規範管制,當然是列管,不是縱容
二 網址:
1. 本板禁止任何形式文章分享或徵求網址(包括簽名檔與連結), 違者一律劣退
2. 網址一律請至置底卡號文推文, 並請符合該篇規定之格式, 嚴重不符合格式水桶一周
禁止在置底卡號文以外的文章推文分享網址,違者水桶一周
3. 註冊APP/網站享折扣的邀請碼/網址 視同卡號
噓
12/03 00:44,
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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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onyC (123.193.59.122), 12/03/2017 06:20:05
※ 編輯: TonyC (123.193.59.122), 12/03/2017 06:30:20
※ 編輯: TonyC (180.217.128.237), 12/07/2017 10:06:3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bee5566 (59.115.143.130), 12/13/2017 11:3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