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申訴hypermall版版主30日水桶處分

看板L_ShoppingMa作者 (A9)時間9年前 (2015/02/13 19:47), 9年前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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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向組務提出說明: 1.該板友信件為其個人"片面限定回覆期限並要求解桶道歉"信件 該信件已於2/12晚9時許回覆 未在其期限內回覆並使他滿意就變成其所稱"溝通未果"本人相當納悶 該信也看不出是否屬申訴信更看不出溝通誠意 2.板友bug001推文"不用劣退嗎,你這板主有跟沒有一樣嘛?" 根據板規2-8."禁止修改他人之推噓文。" 罰則"違反板規2-8.者,得視情形給予警告或水桶7日以上處分。" 2-8本條不若其它條板規附有退文規定 本人推文下方回覆"先去看板規 你有長眼吧?" 原因是如果有"長眼"並正常閱過板規這條處罰方式從來不是問題 3.ning0201所謂"版主又以推文方式回嗆「噓的不然你來當」" 原推文ID為長期在本板反串本人也是板主的相似ID ID為a945438而非本人ID 4.關於本板板規3-2. "禁止惡意鬧板、引戰、挑釁、謾罵、不雅言語、人身攻擊、帶入他板恩怨...等。" 對於「引戰、挑釁」方面由於認定困難,故一直是援引本板之下列板規放寬處理: "本規則未盡完善之處,由板主主觀認定,或由板主群討論修正後公告。" 非嚴重違規本人並不會侵犯發言自由,而是否嚴重違規則保留板規賦予板主的裁量權 至於ning0201本人已於水桶信件中給予說明屬"不雅字眼"違規 而非其所言"引戰、挑釁"違規在此再次向組務說明 其引用"性器官暱稱"輕蔑他人非本板3-2"不雅字眼"所容許範圍 所以觸犯板規"不雅字眼",並非援用"引戰、挑釁"構成條件處罰 5.本人在此向組務說明前文下方推文質疑和這陣子的無意義紛擾做出說明: 首先針對於前文推文下方prince提出的質疑和幾位於本板不斷挑釁的ID回應 prince所謂"桶人之後,原公告馬上設禁推"非屬實 2/9 13:26:44發公告;02/11 15:55:09才設定結案 此舉是不希望流於無意義紛爭,這次處罰有看板規的就知道沒有退文規定 某些ID硬要板主違反板規退文很抱歉辦不到 再強調一次有"閱過"本板板規這次處罰從來不會是問題 而找代理板主有何積怨已深?已經不只一次回應過 徵選新板主我希望在本板公開徵選一段時間並由候選人發表政見 之後的投票期間也需要兩個禮拜時間 當時確實是無暇舉辦投票所以才會選擇找尋代理板主 這點也早已向組務以及板友說明過 相信大多數明理的板友以及組務方面也能了解本人難處 受訓要如何舉辦投票?況且受訓之後早已將投票舉辦任務交給代理板主全權處理 本人從未阻止代理板主徵選新板主也鼓勵他能辦好選舉 一再抹黑戀棧實在對板主不公平,新板主徵選已於#1Knalxfv提出 毛遂自薦 期限 : 2015/01/26 ~ 2015/02/08,24:00 審核期間 : 2015/01/26 ~ 2015/02/10 很抱歉期限是代理板主設的 2/13至今仍舊無人報名,請問只有一個板主我能不義務性幫忙? 要開罷免我也從未阻攔也歡迎對板主做為非常不滿有怨念的人提出 程序一過自然有下台機制而不是一直嗆聲要我滾 只是被處罰過有前科就一再鬥爭板主請問prince和某些ID 這些人意義何在?期盼組務能夠明察秋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176.15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hoppingMa/M.1423828071.A.71F.html ※ 編輯: a935438 (114.46.176.155), 02/13/2015 20:00:15

02/14 12:44, , 1F
這種人各版到處是,如果真的受不了還是建議請辭吧...辛苦了
02/14 12:44, 1F

02/14 12:45, , 2F
沒人當就放給它爛,反正前幾個版主都是做到心灰意冷
02/14 12:45, 2F

02/26 12:53, , 3F
1/29 [備.忘.錄] ◇ (dennis8702) [參選] ggg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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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12:53, , 4F
我有報名說
02/26 12:53, 4F
文章代碼(AID): #1KtUHdSV (L_Shopping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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