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申訴] 政黑板檢舉之判決
共 4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aqdaqqq (G.)時間15年前 (2008/11/27 22:49), 編輯資訊
1
0
0
內容預覽: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過。. 若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3天以上都不理會,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請申訴者於申訴文內提出明確的溝通證據,未提出者不予受理。. ========================================================================
(還有9331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endofox ((舉杯)安心上路!)時間15年前 (2008/11/28 00:49), 編輯資訊
1
0
1
內容預覽:
請解釋一下 此案例在政黑板的判決警告之原因. 及 提出過去所有用到此版規出自現任四位版主的相關案例之判決. 心情小組長 kendofox. --. ╦╭ ╦─╮╦ ╦─╮╦─╮╦─╯╦─╮╦ 盤經第十卷:──────╮│ ╬╯ ╬─ ║\║ ││ │╬─ │╰╮╯ 大地獄之最
(還有62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時間15年前 (2008/11/28 11:04),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引述《kendofox ((舉杯)安心上路!)》之銘言:. 判決警告的原因是因為認為此違規屬於輕微違規(內容攻擊性不強且自行刪文). 所以給予警告一次. daqdaqqq恐怕對板規有誤解. 版規中所謂. 有前科,屬於惡意累犯者,刑期依照前科次數加倍累計。. 是指有前科者(包含水桶及警告), 下次
(還有1278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aqdaqqq (G.)時間15年前 (2008/11/28 11:24),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UserMsa原文章標題為 [閒聊] 神經病ˋˊ 後UserMsa於本人檢舉文章中推文. 其修改標題為 [閒聊] 我 要 檢 舉 神 經 病 ˋˊ. 分明惡意對本人人身攻擊,且神經病一詞在政黑板尚有判例可循. 恐怕你對於於組務判決也有誤解. 組務判決如下:. 若版面上無文章 或文章已刪除. 針對觸犯
(還有208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