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申訴] EchoMary/Hate 判決47天水桶案
共 13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2
3
下一頁
尾頁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RMSPTT (安心看文-不查IP)時間17年前 (2008/04/29 00:53),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通通恕刪首先. 檢舉人不是我 當時我還在想怎樣發檢舉文章ˋ(′_‵||)ˊ. 回音也不是先跟我連絡的 而是在你被水桶之後才丟水球給我 ( ′-`)y-~. 我只有寄信給板主 不過後來才知道不受理信件檢舉說謊是不道德的行為. 你是一直在修推文沒有錯且出言不遜可是我文章態度沒有你那麼差喔態度問題吧. -
(還有603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amwhatami (wait!)時間17年前 (2008/04/28 22:02),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竄改推文. 編輯: yllorb 來自: 123.194.174.96 (04/27 18:59). 編輯: yllorb 來自: 123.194.174.96 (04/27 19:04). ↑竄改推文 注音修的. 編輯: yllorb 來自: 123.194.174.96 (04/2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yllorb (我是Y哥)時間17年前 (2008/04/28 21:08),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過。. 若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3天以上都不理會,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請申訴者於申訴文內提出明確的溝通證據,未提出者不予受理。. ========================================================================
(還有9080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2
3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