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 HateP_Picket 板主 sos007sos 判決
申訴人 :luciffar
看板板名:HateP_Picket
被申訴人:sos007sos
申訴訴求:重判
申訴內容:
===政黑板規 2-5-K
5.「Live」、「新聞」、「轉錄」分類文章須遵守下列規定
a.每日此類文章上限3篇。(任何原因自刪及被板主刪除均計入額度)
b.來源為外站者,須附上連結,過長須縮址
https://reurl.cc/main/tw
http://tinyurl.com/
c.此分類文章禁止多篇合併發文或使用其他分類偷渡。
d.重複發文已有相同來源或內容文章。
e.「Live」文章限發表節目首播24hr內之政論節目/政府實況/公民轉播等。
f.「新聞」、「轉錄」文章限發表3天內之新聞、社論/它版文章/FB/其他平台資料等。
g.
「新聞」、「轉錄」應完整轉錄該文且禁止修改原文。
h.轉錄它板文章應原作者同意,並刪除原文下之推文。
i.原文為外文者,須附上簡易翻譯。
j.轉錄來源為FB,須為公眾人物或牽涉公眾/政治議題。
k.「新聞」標題須為原新聞標題且從頭張貼,內文應張貼完整新聞標題,轉錄FB標題須為
來源名稱。(ex:人名、
粉絲團名…etc)
l.「新聞」、「轉錄」內容不計入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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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新聞」標題須為原新聞標題且從頭張貼,內文應張貼完整新聞標題,轉錄FB標題須為
來源名稱。(ex:人名、
板規已經明文規定 "從頭張貼" "完整新聞標題" "獨家新聞更是重中之重"
板主亦未說明未達之理由 故有此申訴
其實 2-5-K 已經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明白了
還需要經過2審3審 個人覺得有點浪費司法資源
煩請小組長跟板主溝通一下 這有模糊空間可以取巧之處嗎?
如果有請可以取巧模糊的空間 還請告知
因為政檢板每人24小時只能檢舉一篇文章
每篇檢舉文都彌足珍貴
本人如果得知此類錯誤有模糊空間
將來會考慮不再檢舉此類有模糊空間的文章 故有此一問
感謝!
[證01] 檢舉文
[證02] 申訴文
[證03] 溝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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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668088025.A.FC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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