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一] 政黑板主setzer之判決:#1KjBn6wQ 政檢版

看板L_SecretGard作者 (感恩獅腹 讚嘆蝨蝮)時間9年前 (2015/01/16 15:5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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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oabstersion 信箱] 作者: setzer (setzer) 標題: Re: 煩請謹重新判決 時間: Wed Jan 14 10:15:16 2015 ※ 引述《noabstersion (感恩獅腹 讚嘆蝨蝮)》之銘言: : 政檢版 : #1KjBn6wQ : □ [檢舉] #1Kj9vBL8 alexroc違反版規3-3-g,3-2-e : 推 setzer: 3-3-g部份 標題語意為激問 而非對板友提出疑問 不違規 01/13 16:20 : ^^^^^^^^^^^^^^^^^^^^^^^^^^^^^^^^^^^^^^^^^ : 明顯有板友會是柯迷,此提問對像含板友無誤,如此解讀等同容許對板友挑釁 : 有違上次投票目的. 激問也是在問,並不會因為這樣版友就沒被問到~ 激問只是修辭法的其中一種 用意不在於提出疑問 而是以問句來帶出本身立場 故不違反3-3-g : → setzer: 3-2-e部份 未同時有點名政黑板規的情況 不違規 01/13 16:21 : 原文指到對象 : 柯迷 : 版規 3-2-e 提到 板內任何板友集合 : 也罵到柯迷會覺得國稅局不能調查嗎?吃屎啦! : 版規 3-2-e引戰、攻擊 : 明顯讓柯P支持者之版友受到挑釁.且被攻擊. : 以上, 煩請版主重新判決~ 3-2-e板規清楚規定 點名本板針對板內任何板友集合的引戰 未有點名政黑板的行為 即不違反3-2e 請參閱組務判決#1K9vvaSi (L_SecretGard)以及改判公告#1K9xQHzP (HateP_Picke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248.4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noabstersion (101.3.50.36), 01/16/2015 15:57:10
文章代碼(AID): #1KkCHOHp (L_SecretG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