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dreamysky官官相護 包庇lovebbcc違規免罰

看板L_SecretGard作者 (官小職卑 權輕位賤)時間12年前 (2012/02/27 10:38),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4 (看更多)
※ 引述《luminosa (芬多精)》之銘言: : 一、申訴人ID:luminosa :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HatePolitics/dreamysky : 三、申訴事由: : chunyun板友重複推文比例不過才0.25 : 就被lovebbcc板主重判水桶 : 但lovebbcc板主自己重複推文比例高達0.6875 : dreamysky板主卻以文章刪除為歪理由輕輕放過 : 嚴重藍綠不公正、官民不平等 : 四、申訴訴求: : lovebbcc有罪 或 chunyun無罪 : 五、檢附證據: : 證甲 : 證乙 本板現行板主處理原則就是 檢舉案為檢舉使用者疑似違反板規第二章者 兩個比速度 疑似違規文於在檢舉案發出前就刪除者不罰 可是如果是檢舉疑是違反本板板規第三者 則依照現行板規第三者第五款 5.違反本章版規者,即使已刪除文章或修改推文,只要相關當事人提出檢舉並申請重貼, 於版主認定違規並受理檢舉後,始得自回收桶中重貼文章或推文,以利輔助執行版規。 因此依照此一處理原則 判決lovebbcc的被檢舉案=>"不成立" 此一原則於 (檢舉疑似違反第二章者) 文章代碼(AID): #1E_e5cwn (HatePolitics) (檢舉疑似違反第三章者) 文章代碼(AID): #1Erc0JQv (HatePolitics) 由此二例即可佐證 我們並不會因為"檢舉人"或是"被檢舉人"的身份而有所區別! 另者我們也沒那個閒工夫去計算什麼"重複推文比例" 我們也不知道那是設什麼參數計算出來的, 所以其可證據性還有請小組長大人仔細參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72.196
文章代碼(AID): #1FIko89M (L_SecretGard)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FIko89M (L_SecretG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