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Hatepolitics 板主 dierguarder 判決 # …

看板L_SecretGard作者 (黑炭)時間14年前 (2009/09/28 21:5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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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tzer (setzer)》之銘言: :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過。 : 若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3天以上都不理會,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 請申訴者於申訴文內提出明確的溝通證據,未提出者不予受理。 : ============================================================================== : 一、申訴人ID: setzer :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 Hatepolitics / dierguarder : 三、申訴事由: :   依照dierguarder判決以及推文可得知 水桶理由是因為指名他人為猴子 : --- : setzer 依據上下文 可知指稱猴子為何者 水桶十日 : → dierguarder:我記得當初有說過不能針對專一人 09/25 14:45 : --- : 但是依據以往的板主公告 吱吱與蛆蛆並無規定不可指名 (猴子是否一併適用未知) : IBIZA板主的公告#18FC-f4z內文與推文分別提到: : --- : 兩年前在舊版規時代, 曾經經由版友討論確認 : 「扁奴」一詞和「蛆蛆」一樣, 是可以指名道姓用於版友身上的例外用詞 : 但是隨著阿扁的失勢以及政黑的發展 : 出現了與「蛆蛆」相對的「吱吱」, 「扁奴」一詞已經沒什麼人使用 : 以公平及相對性考量, 「扁奴」一詞是否還有必要繼續作為政黑例外用詞 : → IBIZA:再宣傳一次, 不是禁用某個詞, 而是不再列為例外允許用詞 05/28 11:35 : → IBIZA:即使最後決定廢除扁奴一詞, 只要不要指名道姓, 還是可以用 05/28 11:35 : → IBIZA:目前 蛆 吱 都可以指名道姓罵, 而扁奴雖然也是例外詞, 但是 05/28 11:36 : → IBIZA:很少用了, 所以要討論繼續列為例外允許用詞的必要性 05/28 11:36 : --- : 政黑板前板主Rechtmann在#18Py5lGP的判決內提到: : 四、本板屬公開看板,不特定多數人皆可共件共聞;又貶人「吃屎」,係屬一般人 :   不能接受之輕蔑性、詈罵性之污辱詞彙,查高雄地方法院95年簡字5794判決、 :   95年簡上字1390判決,亦同此見解。故D君於本板批T君吃屎,係屬以公然污 :   辱之方式攻訐板友之行為;又雖「蛆蛆」、「吱吱」雖屬本板慣例上可接受之 :   一般酸文,但如另外增加其他污辱用語,如「蛆吃屎」、「死猴子」等,即非 :   本板容許之範圍,故本案不符合一般酸文不予處罰之例外規定,併予指明。 :   因此依被檢舉推文: : T: 哈哈~~看來討論問題對吱吱來講真的太難...^^ : D: 我不跟吃大便的人討論問題 喀喀 : T: 哈哈哈哈~~再度證明~~不人身攻擊就沒法討論的吱吱 :   判決結果D因為人身攻擊被水桶, 而T並沒有因為指稱D為吱吱被水桶 : --- : 由先前的公告本人對dierguarder板主的判決認為有申訴的空間 : 並且希望板主群對於政黑板開放的特殊詞句以及可否指名使用 : 可以整理出公告或納入板規, 以避免使用者對於板規界線不明有所疑義 : --- : 四、檢附證據: : 於09/25有寫信給dierguarder板主但無回應 猴子不能用來針對板友 蛆蛆與吱吱已經成為藍綠雙方代名詞 在法庭上可以由社會大眾所認定的名詞來做解釋 不少活動用此名詞做為代詞 因此要被判決污辱機率很低 但是猴子目前並非政黑版所允許的特殊名詞 上述的公告中並沒有此詞 你的推文針對性極強 因此我才會判決你攻擊特定版友 將來你的建議我會納入新版規的考量 目前會有考慮做版規的修訂 將一些當初沒有修改掉的 或者不清楚的版規一併說明清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175.240
文章代碼(AID): #1AmB-CRm (L_SecretG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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