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IBIZA政黑#1A2k_5jL.#1A2lEuBG判決

看板L_SecretGard作者 (甜蜜蜜)時間15年前 (2009/07/28 17:20), 編輯推噓3(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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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檢附溝通過程不受理 警告一次
我的溝通證據明明檢附在 #1A32w1WF 對板主解釋不服我才依組規提出申訴 並且在申訴文裡的申訴事由中 一併以夾敘夾論的方式呈現 小組長沒看清楚就隨便給我第一次警告 害我累積兩篇警告浸冤獄一個月 然而第二次警告也是無理又無稽的濫權 已於生活群組提起申訴請你前去答辯 不然請撤銷兩次非法警告 連兩次警告都是欲加之罪的枉判 請小組長提昇自己的治板品質 並重啟本案審理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167.16 ※ 編輯: suchsosweet 來自: 210.192.167.16 (07/28 17:46)

07/28 17:50, , 1F
你要先吃過飯才能去找他
07/28 17:50, 1F

07/28 23:49, , 2F
站長快來砍他帳號
07/28 23:49, 2F

07/29 00:36, , 3F
不受歡迎使用者沒申訴權
07/29 00:36, 3F

07/29 01:40, , 4F
不受PTT歡迎者快滾
07/29 01:40, 4F

07/29 01:42, , 5F
反正你分身那麼多 再申請一個ID就好了
07/29 01:42, 5F

07/29 01:42, , 6F
申什麼訴啊? 浪費人家時間
07/29 01:42, 6F

07/29 06:27, , 7F
不受歡迎使用者為何還能發文?
07/29 06:27, 7F

07/29 09:43, , 8F
不受歡迎者能發文,問題出在他臉皮厚加無恥
07/29 09:43, 8F

07/29 11:09, , 9F
就跟貪污犯馬英九能當總統一樣道理?
07/29 11:09, 9F

07/29 13:43, , 10F
對呀
07/29 13:43, 10F

07/29 14:18, , 11F
原來分身王當上超級大法官了,可以判馬
07/29 14:18, 11F

07/29 14:19, , 12F
英九貪污罪,偉哉!!!
07/29 14:19, 12F

08/19 16:02, , 13F
吃飯判得好
08/19 16:02, 13F
文章代碼(AID): #1ARiBw8a (L_SecretG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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