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政黑板版主的水桶
之前有一id在政黑板(pluseeman)潑文被水桶
結果後來又用另外的id(cooksocu)發文 結果被連帶水桶
政黑板板規原本是如果被水桶
分身不可鬧板
但在3/09號 修改為連發文都不可 否則水桶加倍
我要申訴的是
1.該更正版規是3/09號臨時發佈 我根本就沒注意到 我在3/15號被水桶
3/16號在政黑板發文 但並無鬧板 也沒有攻擊網友
該版主(ROCKMANX6)臨時的板規實在沒注意到 而且該版主也在今天將該新增板規刪除
可見板規實有爭議之處
2.如果是水桶加倍 我原本被水桶五日
18162 ! 3/15 ROCKMANX6 □ [公告] 30714 pluseeman水桶五日
19354 2 3/16 cooksocu □ [震怒] 國民黨真的比不上民進黨
19378 15 3/16 cooksocu □ [台肯] 七天逆轉 忘了八年痛苦
19395 4 3/16 cooksocu □ 幹!高雄有國民黨的遊行嗎
19400 2 3/16 cooksocu □ [震怒] 幹!你閃靈FREEDY
19831 4 3/16 cooksocu □ 聽說台灣的下一任總統是小夫?????
19870 5 3/16 cooksocu □ 繼續打白冰冰阿
19891 1 3/16 cooksocu □ [轉錄]票投馬英九 蘇貞昌才有機會出來當總統
以上七篇文章 也應該是水桶多35日 結果ROCKMANX6板主卻說
應該是要5*2*2*2*2*2*2*2*2變成水桶640日
請問該板規一開始就沒有舉例說明好加倍的計算法 那怎麼可以這樣計算
3.原本pluseeman所被水桶的原因是因為我的推文
30714
人身攻擊
→ pluseeman:打嘴砲吧 嫩逼 03/15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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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24.212
推 hate2004:pluseeman警告一次
但hate2004板主已經警告給予一支 請問ROCKMANX6板主可以補一個水桶嗎
何況本人在政黑板發文100多篇 從未人身攻擊特定網友
況且此次是因為vizshala板友先挑釁!
我才回嗆!而且也沒用惡劣言語不斷辱罵
vizshala:哇 會算命的蛆蛆算是奇貨 怎麼還窩在這邊 ?
→ pluseeman:打嘴砲吧 嫩逼 03/15 19:4
結果我檢舉他了 hate2004板主也給予他警告一支
但卻不見ROCKMANX6板主給予他水桶
請問這樣算不算偏頗?
4.最後檢舉我分身ID的 很剛好的也是vizshala板友
我的要求是
希望將水桶改為35日 且vizshala也要相對被水桶五日 因為是他先嗆人算命的蛆蛆
我才回一句 繼續打嘴砲吧 嫩逼!
他的人身攻擊應該比我更嚴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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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7.168.123
※ 編輯: cooksocu 來自: 59.127.168.123 (03/17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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