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政黑板版主的水桶

看板L_SecretGard作者 (cooksocu)時間16年前 (2008/03/17 12:3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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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一id在政黑板(pluseeman)潑文被水桶 結果後來又用另外的id(cooksocu)發文 結果被連帶水桶 政黑板板規原本是如果被水桶 分身不可鬧板 但在3/09號 修改為連發文都不可 否則水桶加倍 我要申訴的是 1.該更正版規是3/09號臨時發佈 我根本就沒注意到 我在3/15號被水桶 3/16號在政黑板發文 但並無鬧板 也沒有攻擊網友 該版主(ROCKMANX6)臨時的板規實在沒注意到 而且該版主也在今天將該新增板規刪除 可見板規實有爭議之處 2.如果是水桶加倍 我原本被水桶五日 18162 ! 3/15 ROCKMANX6 □ [公告] 30714 pluseeman水桶五日 19354 2 3/16 cooksocu □ [震怒] 國民黨真的比不上民進黨 19378 15 3/16 cooksocu □ [台肯] 七天逆轉 忘了八年痛苦 19395 4 3/16 cooksocu □ 幹!高雄有國民黨的遊行嗎 19400 2 3/16 cooksocu □ [震怒] 幹!你閃靈FREEDY 19831 4 3/16 cooksocu □ 聽說台灣的下一任總統是小夫????? 19870 5 3/16 cooksocu □ 繼續打白冰冰阿 19891 1 3/16 cooksocu □ [轉錄]票投馬英九 蘇貞昌才有機會出來當總統 以上七篇文章 也應該是水桶多35日 結果ROCKMANX6板主卻說 應該是要5*2*2*2*2*2*2*2*2變成水桶640日 請問該板規一開始就沒有舉例說明好加倍的計算法 那怎麼可以這樣計算 3.原本pluseeman所被水桶的原因是因為我的推文 30714 人身攻擊 → pluseeman:打嘴砲吧 嫩逼 03/15 19:4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24.212 推 hate2004:pluseeman警告一次 但hate2004板主已經警告給予一支 請問ROCKMANX6板主可以補一個水桶嗎 何況本人在政黑板發文100多篇 從未人身攻擊特定網友 況且此次是因為vizshala板友先挑釁!  我才回嗆!而且也沒用惡劣言語不斷辱罵 vizshala:哇 會算命的蛆蛆算是奇貨 怎麼還窩在這邊 ?  → pluseeman:打嘴砲吧 嫩逼 03/15 19:4 結果我檢舉他了 hate2004板主也給予他警告一支 但卻不見ROCKMANX6板主給予他水桶 請問這樣算不算偏頗? 4.最後檢舉我分身ID的 很剛好的也是vizshala板友 我的要求是 希望將水桶改為35日 且vizshala也要相對被水桶五日 因為是他先嗆人算命的蛆蛆 我才回一句 繼續打嘴砲吧 嫩逼! 他的人身攻擊應該比我更嚴重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7.168.123 ※ 編輯: cooksocu 來自: 59.127.168.123 (03/17 12:39)
文章代碼(AID): #17tVNNXC (L_SecretG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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