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政黑板不合常理之傳統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過。
若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3天以上都不理會,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請申訴者於申訴文內提出明確的溝通證據,未提出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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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舉人ID: c3x
二、被檢舉看板/被檢舉人ID: HatePolitics
三、檢舉事由:政黑過多不合常理之傳統
四、檢附證據:
首先 我要建議廢政黑版後再開一新政黑板
小弟在政黑板上及與某政黑板主通信過卻無法得到解決這項傳統的方法
故來此向小組長請安 請小組長聽聽賤民小弟的心聲
第一 因為我無聊沒事做
第二 不材小弟去過政黑兩三次 卻看到一些怪現象
在此歸納出兩個
或許有在政黑資歷較深的使用者能提出更多類似事情
政黑板規到目前為止只看字面很完善
版主也盡心盡力按照版規走
那麼為什麼要廢版呢?
答案在政黑的"傳統"
且待小弟慢慢道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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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政黑板版規如下
第二章 一般罰則性板規
1.違反板規者水桶三天至半年。~~~~~
7.故意使用讓多數板友不舒服的文字,或故意竄改引用文章或是推文紀錄者。
(西斯語、大量髒話、惡意抹黑、歧視、造謠、扭曲事實等。)
第三章 人身攻擊 1.對板友公幹者,水桶三天至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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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版規可知對非公眾人物的板有造謠抹黑扭曲事實和人身攻擊在政黑板上是不許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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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看看板主盡心盡力執行版規的幾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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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CKMANX6 ( )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公告] 21917 Dcwei水桶十四日
時間 Mon Mar 10 15:00:4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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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17 16 3/10 lalaco □ [震怒] 總有台北人自以為老大
推 Dcwei:台北人只是吃上等飼料的馬狗 03/10 14:40
Dcwei歧視推文,水桶七日。
但查 Dcwei有一次前科:
6975 ! 2/24 ROCKMANX6 □ [公告] 22776 dcwei水桶五日
因此水桶加倍,一共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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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上案例可知
將台北人比喻為"狗"這種哺乳動物是種歧視
違反版規 而"馬"字私以為在此等同"藍""綠" 不在貶低字眼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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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CKMANX6 ( )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公告] 9107 gonghigh水桶五日
時間 Fri Mar 7 01:54:0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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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7 m 4 2/23 ROCKMANX6 □ [公告] 總統大選賭盤開始
推 gonghigh:現在政黑早就變藍狗版了(  ̄ c ̄)y▂ξ逢綠必反 03/07 01:45
gonghigh攻擊政黑板,水桶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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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可知 哺乳類的狗在此算攻擊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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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te2004 (祝你佛誕日快樂)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公告] 21402判決 dskdlkj板友請進
時間 Tue Mar 4 11:53:38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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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dskdlkj:閱 03/04 11:36
→ dskdlkj:原po真的很煩ㄝ po一堆廢文 藍蛆還是活在屎裡比較適合 03/04 11:38
dskdlkj人身攻擊,水桶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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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可知 將版友說為蛆並說出蛆的習性為人身攻擊
(在此略微提一下政黑傳統 蛆在政黑可以使用
所以想來在此是說明蛆的習性時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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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CKMANX6 ( )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公告] 20404 rupcj水桶四十日
時間 Mon Mar 3 12:00:4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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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4 30 3/03 makihara □ 蘇貞昌籲鄉親讓屏東縣多贏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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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4.37.167
推 meatbear:我屏東人 幹你媽的 聽你在放屁 壓榨縣民還敢談清廉 03/03 09:12
推 rupcj:講破嘴也沒用啦, 一堆人是看臉蛋再投的, 才不鳥政績勒 03/03 09:13
→ j3307002:樓上綠吱吃香蕉去吧科科 03/03 09:15
→ mhlee:蘇也污了不少錢吧 在北縣任內 03/03 09:15
→ makihara:不過我媽一直認為 元首是代表國家的臉 (聳肩) 03/03 09:16
→ j3307002:大門一開,大陸人全部湧進來又在造謠幹 03/03 09:15
推 meatbear:政績 幹走我老爸朋友的印刷機算不算 03/03 09:15
→ rupcj:三樓藍蛆去吃雪特吧 ㄎㄎ 03/03 09:16
rupcj人身攻擊慣犯,水桶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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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有個疑問
猴子吃香蕉可以 蛆吃大便卻不可以
或許這位版友已經有跟版主反應 在此不多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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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大致到此告一段落
有興趣者可以自行前往政黑板搜尋公告及檢舉
看看哪些判例是成立的哪些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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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回歸正題
在政黑板待個一兩天或許有機會看到這樣的字眼
"吱吱蛆蛆在政黑是允許的"
這是版主和版友在描述政黑傳統時常用的表態句
但是沒有人會說
"天才在XX版是允許的"
也就是說 其實版主及版友都知道吱吱和蛆蛆是種攻擊性字眼
(反對這說法者請看下下下段)
就像如果有討論版在傳統上"白痴""智障"是許可的字眼時
就有機會看到一些老手告誡新手
"白痴和智障在這裡是許可的喔"一樣
吱吱是從除了香蕉以外還有吃很多東西的雜食性哺乳類動物猴子這種比喻延伸出來的
而蛆蛆更直接按照字面可知是比喻吃腐肉或糞便的昆蟲幼蟲
所以在某種狀態下叫人吃香蕉就是說對方是吱吱就是說對方是猴子 (說這樣無罪的請看下下段)
而吃大便這詞比較弱因為"或許"這是沒有爭議的人身攻擊
那麼試問在傳統的影響及"吃香蕉"的模式下 "吃大便(影射)" 這樣的詞句是否人身攻擊
吱吱和蛆蛆如果不是攻擊性字眼
那麼試問
共共和豬 汪汪和狗 (吱吱和蛆)
為什麼這樣同類型的字眼卻在一些判例中被判有罪
而吱吱無罪蛆有罪的話 那麼版主是否判決不公
對有罪說人蛆者的處置卻等同於無罪說人吱吱者?
而"蛆"無罪的話為什麼"狗"和"豬"有罪?
更進而"吃香蕉"無罪的話為什麼"吃大便"有罪?
不論哪種結論
很明顯的"傳統"使"版規"不准人身攻擊這部分出現了例外
但版規本身並無漏洞 而在於傳統無法違抗!!!?
那麼如何使傳統消失
一.由版主撇棄傳統確實執行版規
二.廢而後立
方法一 或許會造成反彈 使版主下臺
但有問題的不是盡心盡力的版主 也不是版規 而是傳統
換版主也無法解決傳統留除下來的問題
而傳統將會隨著時間有越來越多的判例滋養傳統
使之堅不可摧
這就是我提議使用方法二廢除政黑板再立新政黑板
使凌駕於板規之上及使版主無法按照版規執行的"傳統"藉此消失的理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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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怪異現象
在於對非公眾人物造謠抹黑部分
法規可將本篇往前翻或至政黑置底文觀看完整條例
小弟相信不需要小弟去查字典提供"造謠""抹黑"在國語上精確的定義
在此提的不是針對公眾人物的造謠抹黑
政黑板對公眾人物的造謠抹黑無可厚非
但是在此是針對一般使用者之間的造謠抹黑
小弟在政黑板呆的總時數不到100小時
相信有心的使用者能輕易超過小弟的時數
所以小弟能發現的事情相信各位只要在政黑呆一小段時間也能親眼看到案發現場
所以在此小弟就不再多做引用
畢竟很多小弟要引用的案子都在沒成立的檢舉中 比較不好找(其實我懶)
另一個原因在於此類案件很難成立
理由能由某位版主的推文得知
本板對造謠認定較寬,不違規。
在這個推文的出處
我相信這不是版主自己的認定較寬
因為這句話就代表著版主知道這出處是針對"非公眾人物"的造謠
但是因為在政黑的緣故所以有 "本版"對造謠認定較寬 之詞
這篇文章引來小弟和某版主之間的信件往來
意外的發現了這第二個怪異的傳統
說出這個怪異傳統之前先問問無聊沒事殺時間看這篇文章的使用者
對一個非黨工的一版使用者說他是黨工 這是否在定義上是符合造謠或抹黑!?
我相信一般人可以輕易判定這是造謠
認為不是造謠者
試問
"聽我媽媽的妹妹的乾姐的叔叔的孫子說閣下沒屁眼"算不算造謠!?
閣下應該有屁眼卻說閣下沒屁眼
閣下不是黨工卻說閣下是黨工
這是輕而易舉可以類比的
(當然如果閣下真的沒屁眼就不是造謠啦~)
但從某版主要我去看的一些政黑板戰神之前的判例以及某版主跟小弟通信上的說法
得知又是因為"傳統" 所以這種行為"說不是黨工為黨工"不叫造謠
更誇張的是該版主竟然在說只是我不會用之後要我去看之前的判例
(原來 除了版規要看還有傳統造成版規之例外也要看!?)
換句話說就是要我去知道凌駕於關於"造謠抹黑"之版規條文的政黑"傳統"
而不是告訴小弟 "說非黨工之非公眾人物為"黨工"不叫"造謠""
如果是"造謠"那麼按照版規是否該判有罪?
如果不是"造謠"沒違反版規那麼又何必去看"傳統"?
也就是說版主又再因為一次傳統不得以違反了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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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有資歷較小弟深的使用者能舉出更多政黑有違常理的傳統
歡迎無聊沒事做的話可以多多補充
政黑板規就字面上來看很完善
版主們更盡心盡力按照版規使政黑運作完善
但整個機器動起來時卻令小弟不時聽到咖咖聲
原來 政黑的傳統在一些地方使完善的版規出現了令人錯愕的例外
讓一小部分的人身攻擊及一小部分的造謠在版規及版主的嚴密掌控下逍遙法外
相信很多政黑板友都或多或少知道這些傳統
並且告誡新版友一些違反一般判斷該"注意"的事項
諸如"吱吱和蛆蛆在政黑使許可的喔"
"隨便對一般使用者造謠是"黨工"是可以的
但是被造謠是黨工就"沒章法的"造謠回去是不行的喔"
等等等...
未來,傳統或許會把版規的破洞越戳越大
是否該放任如此造成例外的傳統發展下去?
吱吱蛆蛆可以; 將來或許比蛆蛆高階的狗豬也可以
或許比豬狗高階的"低智商人類"也將可以
低智商人類可以 那麼同義詞"白痴""智障"是否也將因為傳統變成許可的人身攻擊?
黨工可以 將來或許走狗也可以!?
那麼是不是該排除這些傳統防範於未然?
讓已趨於完善的版規真正成為使用者在政黑板行動的依據?
而不再被不良傳統所制肘?
小弟不材
能想到把如此怪異之傳統和平廢除又不會產生政黑暴動甚至讓
"盡心盡力鞠躬盡瘁"的政黑板主因此下台但是"例外"春風吹又生的方法
只有先廢而後立
廢除舊政黑板使不良傳統隨之而去
讓政黑三不五時看到在政黑以外叫人身攻擊的非人身攻擊
及政黑以外叫造謠抹黑的非造謠抹黑等等怪異現象消失
再立新政黑板一切依一般認知及有條有理有依據的政黑板規執行?
當然最後的定奪該由小組長群決定
純無聊打打字發發小賤民的心聲打發時間
--
當然或許政黑的價值觀比較怪異
貶人為豬狗 白痴智障(至少還是智力比較低的"人類") 是人身攻擊
但是貶人為猴子和蛆卻不是人身攻擊
又或著政黑對"非公眾人物之一般使用者"造謠及抹黑的定義跟外界不一樣
堅持上面都是廢話
那麼就算了 當賤民來賺P幣兼打發時間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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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37.72
※ 編輯: C3X 來自: 123.193.137.72 (03/11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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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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