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檢舉黑特版版主EchoMary水桶處理不當
作者: Wey5438 (流浪的旅人) 看板: Hate
標題: [超幹] 三更半夜被叫去警察局
時間: Thu Dec 27 03:51:45 2007
馬的,三更半夜,正在煮泡麵,忽然接到一通電話,說是警察局,說我阿公
半夜在路邊跌倒,被巡邏員警帶回派出所,要我去環河南路的派出所(好像
不能打名字?)領人。
泡麵煮一半的我真是幹到沒力,匆匆忙忙穿衣,騎了車便趕去派出所,一進
去就看到我阿公坐在裡面,值班阿Sir拿了表格準備給我簽,這時巡邏員警
正好回來,阿Sir就把表格丟給她。
嗯,是「她」,她安全帽脫下來我才注意到是個女孩子,樣貌頗為年輕,想
起之前看到的新聞,現在女生當警察,晚上也要值班了。她拿起表格,櫃台
阿Sir還在旁邊教她要怎麼填,想來是剛入伍沒多久的菜鳥吧!填完讓我簽名
畫押,就讓我把我阿公領回家了。
晚上兩點出門,折騰半天,回到家都三點半了,超幹的!阿公拜託你以後別
再三更半夜跑出去了,年初時你也是三更半夜偷跑出去在外面跌倒,還被人
叫119送你去中心診所急救勒!
馬的回家還有更幹的事,明天我要是記得再上來PO,馬的這件事最幹!
-------------------------------------------------------------------------
以上紅字部分,夠清楚嗎?
※ 引述《alove973 (豬仔仔)》之銘言:
: 為什麼原po可以一直解釋,PO檢舉,然後先檢舉先贏,
: 板主就可以浸水桶,先砍後奏?不讓我們有解釋的機會?
先砍後奏?還要向你報備才能浸你喔,那這板主也幹的太心酸了點
: 板主可以憑主觀的看法、靠單方的檢舉就這樣判決嗎?
我的論點很簡單:原PO覺得"不孝"對他是侮辱!而你覺得"原PO本來就不孝"!
我幹嘛要跟你討論原PO到底孝不孝順?這不在我的責權範圍內!
黑特板主又不是社工,難道我要先家庭訪問一番再判決嗎
懶得跟你多講,該說明的我都說了
: 我跟你講,領你阿公回來是應該,也是作後輩的本份!
: 不用在那邊講:
: 『苦主於三更半夜丟下煮到一半的泡麵,
: 冒著凜冽夜風騎車去警局把阿公接回來,
: 孝行可昭天地』。
: 這沒什麼好說嘴的!還孝行可昭天地?你敢講我還不好意思聽。
: 又阿公為什麼常常半夜跑出去,路倒又送救護車,
: 有好好思考為什麼這樣?有什麼防制作為嗎?
: 這才是我們做後輩應該作的!
: 而不是阿公出事後在那邊幹"阿公在半夜出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0.179.138.150
推
12/29 00:50, , 1F
12/29 00:50, 1F
推
12/29 00:52, , 2F
12/29 00:52, 2F
→
12/29 00:53, , 3F
12/29 00:53, 3F
推
12/29 01:02, , 4F
12/29 01:02, 4F
推
12/29 01:37, , 5F
12/29 01:37, 5F
推
12/29 22:41, , 6F
12/29 22:41, 6F
推
01/11 09:56, , 7F
01/11 09:56, 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6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