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第1188篇Sensibility板連署案
對啊 合不合規定 去跟法官說吧
法官的判決不用遵守
那要法官幹嘛
都讓你們行政體系去狐搞就好啦
要法院幹嘛 廢掉算了嘛
當初的 行政與司法要分開
是啊 是分開了
但司法對行政只有建議的力量
行政愛理不理都行 司法是要來幹嘛
※ 引述《huskyching (紮馬尾)》之銘言:
: ※ 引述《FoxTz (堅持堅持再堅持)》之銘言:
: : 當有人提出關於審核票數理由問題時,
: : 組方就已在組務討論板內會同站長討論。
: : 而當時的討論結果為,
: : 依據新版申請連署規範第4條,
: : 4. 一般看版申請原因必須詳實填寫,以利開版參考。
: : 且PttLaw板1952篇之判決也不脫此規範之解釋。
: : 組長不能用因為連署理由用字過於強烈來排除連署的有效,
: : 但是完全看不出來連署理由為何的,本應當作無效連署。
: : 且本案未經About_Life板判決,
: : 逕行越級申訴至PttLaw板,該判決之誤判將轉達該判案法務處理。
: : 心情小品集 小組長 FoxTz
: 合不合規定
: 去跟法官說吧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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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不信啪啪兩聲妳的內衣就解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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