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Hate Hatepolitics版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銘言:
: 依前公告,經決議:
: Hate版維持禁回文禁推文禁噓文狀態。仍每週一日開放推文(不開放噓文)。
: Hatepolitics版維持禁回文禁噓文狀態。推文即刻起由版主決定是否開放。
: 生活娛樂館 群組長 claus 2006.09.07
請問一下所謂的依前公告的決議,就可以了嗎??
不用告知為什麼?理由是什麼??你們的決議過程如何??
如果要服大眾至少要給個理由,不是嗎?????
你們從7/27號公告,我一直等著你們公平的判決
可是今天你們給這樣的公告能給交代嗎??
要讓大家服氣,請你們把決議過程po出來
"屆時將會徵詢四位站務站長之意見及評估及其他相關人等之相關意見,"
於9.7公告結果。
難道你們的公告就只有"依前公告,經決議:"簡單的幾個字決定一切??
根本無法讓人信服!!!!!!!!!!!
太離譜!!!! 太權威!!!! 太過分了!!!!
你們針對小白就算了,對其他正規使用者呢??難道連其他使用者毫不考慮嗎??
什麼叫做公平?? 我在你們身上一點都沒看到,我看到是權威下的行使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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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harmer153 來自: 219.91.65.106 (09/07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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