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Hate版懲處案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銘言:
: 請見我第二篇公告
: 1.依照前公告 HATE 及 HATEPOLITICS 版於2006.07.29將設定成
: 「無法回文」「無法推文」。
: 2.以其他任何形式之回文亦予以禁止。HATE HATEPOLITICS 版將定位為僅供宣洩之用途,
: 不供討論及心得交換等之用途。如欲行上述之情事,請前往其他看板進行或私底下以信
: 件方式交流。
: 例如:對政治類別不滿之討論,可前往政治類組之版進行討論及心得交換。
: 對人生際遇之挫折等有心得交換,可是本群組內相關類別之版進行。
: 唯至其他看板時,仍請遵守相關規定。如無適當看板,可依程序提出申請新版。總言之
: ,HATE HATEPOLITICS 版僅供單向宣洩之用。在HATE HATEPOLITICS 版發文,亦需遵守
: 相關規定。
:
: 3.上述規定及定位,請 HATE HATEPOLITICS 版版主確實遵守並執行。
: 違反公告所述之規定事項,理當懲處。
: 若對小組長之程序或判決有所不滿,當事人可依程序上訴。
: 生活娛樂館 群組長 claus
媽的真的是想噓爆你 公告重貼有意義嗎 你還不知道整件事情就是你搞出來的嗎
依程序上訴? 好阿那你告訴我 依哪條程序上訴 跟誰上訴
小組長上去是誰?? 就是你阿!! 那我跟誰上訴
該說你白目還是怎樣 未免欺人太甚吧
小組長個人恩怨怎樣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就是有你這種管理方式 這種處理態度 才會搞的現在一團亂
如果我不做過多無謂且無憑據的推測 說什麼你跟小組長掛勾之類的話
你現在這樣等於處處陷小組長於不義
我真的覺得形容你無恥剛好 一點也沒有攻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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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208.35.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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