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car版 MunezSu 判決不公

看板L_RelaxEnjoy作者 (Munez)時間1年前 (2022/10/27 22:2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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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規 1-6 其實是站規第一章第六條的延伸如下: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公開之個人資料。 有這類規定是防止板友進行肉搜這類會打擾現實生活的行為 在此篇推文中其實很明顯能推論jaries所指的對象(因為站在對立面的推文只有一人) 另外,退一步說,我其實不用判斷jaries所指是誰,當事人已經向我檢舉 也能提供推文為此人本名的證明,那我就不用去評論jaries推文所指對象, 而是針對"行為"做處理. 就算推文中有其他同名的人,也無法合理化公布個資的行為 且公布他人個資完全與討論無關,這種推文再小都需要被阻止 我不希望此次判例會成會一個漏洞,之後只要說"你又知道我在說XXX"就可以逃過 最後也不用糾結什麼姓名要帶姓氏了,原本板規上的意思就不是要滿足條件 你今天就算用諧音,只要能判斷有洩漏個人資料意圖,經"當事人"檢舉就會水桶 以上,請組長明查 ※ 引述《jaries (Grateful Days)》之銘言: : 看版名稱: CAR : 版主判決公告 : https://www.ptt.cc/bbs/car/M.1665152821.A.E6D.html : 版主引用的版規 1-6 : 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 公開之個人資料。不限於文章,推文以及任何方式影射 : 違反者水桶一年,發文者退文 : 原文推文「那個OX(名字)有病去看醫生好嗎?煩不煩?」 : 去信詢問版主 「如何判定推文指的OX(名字)是哪一個特定id?」 : 版主回覆「由推文內容很容易判斷你在說誰 」 : https://i.imgur.com/uAN8Gy2.jpg
: 申訴內容: : 那篇文章主題是在討論手排的樂趣 推文有對手排的正面及負面討論 : 請問版主如何判斷我個人的意見是哪一種? 如何認定我是在指涉哪一個ID? : 推文也沒有馬賽克任何人的ID說他就是OX 故也不存在"影射"的問題 : 就算檢舉人有出示證件給版主 剛好他的名字就叫OX : 請問檢舉人的姓+名就是OX 兩個字嗎? 或是某個姓氏+OX ? : 不管檢舉人名字是 OX 或是 ?OX : 版主都沒有證據邏輯認定OX就是在指涉某一個特定ID : 版主也沒有證據認定推文只有檢舉人一個人名字是OX 所以一定就是在指涉他 : OX兩個字也不是"個資" : 法律講求證據跟邏輯 不是站在自己主觀立場自己猜 : 版主判決倒果為因 根據推文根本無法認定是在指涉哪個特定ID : 補充與版主溝通信件 : https://i.imgur.com/dl8FHld.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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