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biker版Derek324kimo水桶判決

看板L_RelaxEnjoy作者 ( D for Demon)時間7年前 (2017/05/30 01:01), 編輯推噓0(005)
留言5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sp2530 (奔風天涯)》之銘言: : 標題: [申訴] 不服biker版Derek324kimo水桶判決 : 時間: Mon May 29 09:54:58 2017 : : 看板名稱:biker : : 1. 板友被判決處罰的公告 : : #1PAi_EO5 : : 作者 Derek324kimo ( D for Demon) 看板 biker : 標題 [公告] 水桶、警告名單 : 時間 Sun May 28 21:25:29 2017 : ─────────────────────────────────────── : : 經檢舉: : -- : : 文章代碼(AID): #1P9wemIY : : → sp2530: 「某網友在群組裡面說:我在ptt約炮約到一個id叫eleanoe3 05/26 14:48 : → sp2530: 的人,開房間幫他服務到一半他發現我有帶把,很生氣的叫 05/26 14:48 : → sp2530: 我吐房間錢3000給他,最後說弄都弄了就要弄出來,大家覺得 05/26 14:48 : → sp2530: 這樣合理嗎?」e大你也太誇張了吧錢都拿了還要爽,你說我 05/26 14:48 : → sp2530: 亂說?不好意思這不是我說的我在群組看到跟大家分享 05/26 14:48 : → sp2530: 這就是你的邏輯對吧,你能接受? 05/26 14:48 : : 挑釁、引戰,根據板規一,使用者 sp2530 水桶一個月。 : -- : : : 2. 與板主溝通證據 : : 一併轉錄到板上 : : : 3. 板友認為不該被這樣處罰的說明 認為板主處理不當的說明 : : : 板主依檢舉之推文片段,引用挑釁、引戰之條款判決水桶一個月, : : 但若審視該文章所有推文,我並沒有挑釁及引戰之意味,此段文字為舉例說明, : : 意在讓該板友感同身受未經查證即受指控的不當感,提醒他該注意來源出處 : : 即便其他人看到此文章,也不會認為e板友有上述該情事,更不可能造成其損傷。 : : 本人不能認同板主僅依片段推文判決而不考量所有前後推文(皆短時間內推文 : : )之文意語氣。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210.93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RelaxEnjoy/M.1496022902.A.DCC.html 第一: 此判決Biker板兩位板主意見相近, 但近日相關議題FairyBomb板主參與討論較多, 或許是考量於此、將判決權限轉交我審理並執行。 第二: 我明白 sp2530 君所想表達的「舉例」, 但我同樣認為這樣的「舉例『方式與內容』」並不恰當, 並且容易造成誤會、或是被舉例者的不快, 因此做出板規一的判決, 以上。 Derek324kim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72.2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RelaxEnjoy/M.1496077313.A.ECB.html

06/04 22:55, , 1F
我補充一下,此檢舉是被"舉例之ID當事人"來信檢舉,而
06/04 22:55, 1F

06/04 22:55, , 2F
Bike板的板規一所涵蓋之事項也不單單只有挑釁、引戰而
06/04 22:55, 2F

06/04 22:57, , 3F
己,還有"在板上吵架、人身攻擊"等等其他之事項,因此
06/04 22:57, 3F

06/04 22:58, , 4F
對於此檢舉我跟D板看法相同,你今天舉例不要代入ID就沒
06/04 22:58, 4F

06/04 22:58, , 5F
問題,反之則違反板規。
06/04 22:58, 5F
文章代碼(AID): #1PB5G1xB (L_RelaxEnjoy)
文章代碼(AID): #1PB5G1xB (L_RelaxEnjo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