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car板主s952699亂水桶劣文

看板L_RelaxEnjoy作者 (小優)時間11年前 (2014/04/13 20:50), 11年前編輯推噓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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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名稱: car 作者 s952699 (阿囧) 看板 car 標題 [公告] 水桶名單 Yoman5566 時間 Wed Mar 12 23:48:33 2014 ─────────────────────────────────────── 004180 3/11 Yoman5566 Re: [心得] 台灣根本就不用ESP 004178 3/11 Yoman5566 Re: [心得] 台灣根本就不用ESP 24092 mX2 3/12 Yoman5566 □ [心得] 原來家門口被停車是合法的 Yoman5566板友 昨日連續發表兩篇反串文 又於今日轉貼2010年文章涉嫌惡意洗板 該帳號給予30天水桶處份 往後若再犯 將給予永久水桶處份 處份期間 若使用分身發表文章 經查獲屬實 文章一律劣退並永久水桶 請Yoman5566板友自重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25.19

03/13 00:09,
應該是水桶名單才對
03/13 00:09

03/13 00:11,
大大是說文章的標題應該是水桶名單才對。
03/13 00:11
抱歉沒注意到 我改一下 ※ 編輯: s952699 來自: 114.42.225.19 (03/13 00:12)

03/13 00:15,
警告通常是未做處分下次犯才會水桶
03/13 00:15

03/13 09:33,
現在才看到,板主換了勒...
03/13 09:33

03/13 10:54,
推一個
03/13 10:54

03/13 12:37,
板大辛苦了
03/13 12:37

03/13 19:21,
嗨 阿囧
03/13 19:2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7.150.14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RelaxEnjoy/M.1397393426.A.DD1.html 2. 與板主溝通證據 作者 s952699 (阿囧) 標題 Re: s952699 (fwd) 時間 Thu Mar 13 00:17:34 2014 ─────────────────────────────────────── 板規1-3及1-8 昨日以將您文章刪除 並沒有處份 但今日卻惡意洗板(轉貼2010年舊文) 請您自重 謝謝 ※ 引述《Yoman5566 (小優)》之銘言: : ※ 引述《Yoman5566 (小優)》之銘言: : : 另外版規幾也麻煩說一下 :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25.19 作者 s952699 (阿囧) 標題 Re: s952699 (fwd) 時間 Thu Mar 13 08:57:35 2014 ─────────────────────────────────────── 2010年的文章 整篇一字不漏的貼過來 內容完全一樣 也沒有看到您詢問任何問題 或是發表意見 這樣不叫洗板文 那甚麼才叫洗板文? 關於此事 不會再做回覆 謝謝 ※ 引述《Yoman5566 (小優)》之銘言: : 所以是定義成灌水和洗板文嗎? : 老實說我只是有相思的狀況再爬文 : 剛好爬到那邊看看大家的看法 : ※ 引述《s952699 (阿囧)》之銘言: : : 板規1-3及1-8 : : 昨日以將您文章刪除 並沒有處份 : : 但今日卻惡意洗板(轉貼2010年舊文) : : 請您自重 謝謝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7.184 作者 s952699 (阿囧) 標題 Re: s952699 (fwd) 時間 Thu Mar 13 11:28:11 2014 ─────────────────────────────────────── 您若認為我處理不當,可以去申訴 無需跟我爭論 謝謝 ※ 引述《Yoman5566 (小優)》之銘言: : 客氣了你 : 因為版規明確說明第一次是警告 : 而警告後來版規改成水桶3天 : 但你沒警告直接水通30天 : 我確認一下你是不是照板規處理而已 : ※ 引述《s952699 (阿囧)》之銘言: : : 2010年的文章 整篇一字不漏的貼過來 : : 內容完全一樣 也沒有看到您詢問任何問題 或是發表意見 : : 這樣不叫洗板文 那甚麼才叫洗板文? : : 關於此事 不會再做回覆 : : 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1.15.159.169 ※ 編輯: Yoman5566 (125.227.150.145), 04/13/2014 20:52:30 3. 板友認為不該被這樣處罰的說明 認為板主處理不當的說明 捕主在我有500篇的文章的前提下懷疑我喜文章 就算這麼謙強的理由成立的話 版規明確規定第一次是警告 而警告後來版規改成水桶3天 但卻沒警告直接劣文水通30天 ※ 編輯: Yoman5566 (125.227.150.145), 04/13/2014 20:54:07 ※ 編輯: Yoman5566 (125.227.150.145), 04/13/2014 20:55:21 ※ 編輯: Yoman5566 (125.227.150.145), 04/13/2014 21:03:23

04/23 08:49, , 1F
你前兩篇反串文 我已經裝做沒看到了
04/23 08:49, 1F

04/23 08:49, , 2F
後來又發一篇心得文 被板友抓包是從別的論壇貼過來
04/23 08:49, 2F

04/23 08:50, , 3F
而且還是2010年的文章 劣退你只是剛好而已
04/23 08:50, 3F

04/24 22:13, , 4F
請認真看文章 哪裡反串也說不清楚
04/24 22:13, 4F

04/25 00:04, , 5F
那轉貼2010年的文章 請你解釋一下
04/25 00:04, 5F

04/29 13:57, , 6F
我說過了 因為我遇到和那篇文章一樣的問題 所以我才PO
04/29 13:57, 6F

04/29 13:57, , 7F
這也是我為什麼會爬文找出那篇文章的原因
04/29 13:57, 7F

04/30 00:43, , 8F
那起碼你也寫一些意見或是看法 整篇貼過來我就是認為你洗
04/30 00:43, 8F

04/30 00:43, , 9F
文章
04/30 00:43,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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