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biker版主不當水桶

看板L_RelaxEnjoy作者 (大家要乖啦)時間14年前 (2010/05/09 21:06),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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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ungSen (仲生.....)》之銘言: : │ 一、為維護看板秩序,以下情形的文章或推文砍文不另行通知, │ : │ 浸水桶一個月並設劣文,且視情況加重處理,累犯者永久水桶: │ : │ │ : │ 1. 干擾看板運作、刻意筆戰或製造紛爭、在板上吵架等、 │ : │ 人身攻擊、故意挑起族群對立戰端、 │ : │ 蓄意亂板文章、故意比較某些車種、態度惡劣 │ : │ 、以偏蓋全、故意模仿ID、分身、語氣等不當行為。 │ : 故意模仿ID本身就是版規之一 : 目的就是要防止類似之挾怨報復的情形 : 怎說沒有違規? 如果根據板主對板規的解釋 只要認定ID是相似的模仿 即使沒有鬧板 吵架 攻擊 挑釁 語氣不當 等等情節 一律直接水桶劣文 那板主的作法確實是符合自己所訂的板規 因此本次案例尊重板主對板規的解釋與處理 但是這條板規有其缺漏 請板主更改之 以免下次申訴再出現同樣的問題 解釋如下: 首先 板主所說的 "故意"模仿ID 以及挾怨報復 應該要先提出證據顯示何以稱為故意 是怎樣的報復等等 例如你懷疑是之前模仿過的人 應提供IP或是其他行為相符的證據作為輔佐 而且必須是在你所管的板有發生造成困擾的發言才算數 觀看這次的證據文 兩篇文章都是ask板的文章 其他板的發文不能夠當作是自己管的板的證據 而他在貴版的幾行推文 也都是很正常沒有違規的發言 也就是說 該人如果有在你所管的板作出造成困擾的事情 你才能對他判罰 否則 那是超出板主板務範圍的事件了 而板主應收集提供相關證據 以輔證該人確實是故意模仿報復混淆等等 如果該人在"其他板"發言造成混淆 造成你的困擾 那是私人事件 應向violation板提出檢舉 如果該人在"貴版"發言 讓板友誤以為那是板主發言 真的有造成板務困擾 才能以板務角度去處罰他 另外 故意模仿ID是指針對板主ID嗎? 還是一般板友也算? 如果今天有板友ID是 ab10 另一個是 abl0 (小寫L) 也是一樣不需要有鬧板情事 即使兩個ID發文都很正經 只要有一個跟另一個很相近就一律水桶+劣文嗎? 如果他們兩人對彼此的ID感到困擾 認為混淆而造成名譽受損 應該是向violation板提出 除非其中一個故意模仿另一個的語氣 企圖讓人以為是同一個人發言 確實造成板友困擾 那板主再以板務角度切入處分 則合情合理 所以才會希望板主是以 "影響板務" 的角度切入 提供與板務有關的證據 這也就是為什麼希望板主針對這條板規做調整 做細部修改 如果只是ID很像 卻沒有發文 或是他的發文很正經 這樣是沒有立場去浸水桶的 本案結案 板主若對板規修改部分有疑問請信箱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51.238

05/09 23:47, , 1F
感謝小組長詳察~~~
05/09 23:47, 1F

05/10 12:01, , 2F
今早又把此文看了兩次 覺得不大懂 請問小組長是判決依照
05/10 12:01, 2F

05/10 12:04, , 3F
板主原判 或是判決水桶不成立呢 請小組長明示 感謝~
05/10 12:04, 3F

05/10 14:30, , 4F
"因此本次案例尊重板主對板規的解釋與處理"
05/10 14:30,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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