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cat板主kelly78不當水桶

看板L_RelaxEnjoy作者 (精靈北鼻)時間15年前 (2009/03/13 20:19), 編輯推噓2(3115)
留言19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8 (看更多)
※ 引述《SES (大家要乖啦)》之銘言: : 罵人人渣是否涉及人身攻擊屬告訴乃論 屬告訴乃論? 這是中華民國法律還是板規、站規規定屬於告訴乃論的? 批踢踢上面還有告訴乃論這回事? : 被罵的人沒看到沒要告的話組方不主動處理 好啦 就算是告訴乃論啦 那麼關於別人遭到侮辱的部分我不管 我現在要講的是關於我的

02/23 14:52,
媽的智障 ^.< 好玩吧~
02/23 14:52

02/23 15:53,
白吃
02/23 15:53

02/23 16:39,
^^ 腦子裝屎~投殼ㄉㄟ賽
02/23 16:39

02/23 17:52,
雜碎
02/23 17:52

02/23 23:01,
你去講給你媽聽,她會後悔沒把你墮掉
02/23 23:01

02/23 02:27,
你這種程度PO這種文 我也不意外
02/23 02:27

02/23 02:29,
找面鏡子照照吧 說不定會看到一篇笑話
02/23 02:29

02/23 02:30,
你這種程度PO這種文 我不意外 程度低的很
02/23 02:30
這些版主都沒處理啊 SES你到底有沒有搞清楚狀況? : 至於板面上是否應該開放讓板友發洩 : 這都是看板主和板友的共識 : 沒有一定可以或一定不能罵 : 就像有些板會禁止謾罵 有些板則是專門拿來發洩的 : 板主板友認為合宜即可 : 板主是否應該制止大家 : 這些板友都可以建議 但是並沒有規定板主一定要制止 : 板主該制止的時候沒有制止 板友不滿的話自然可以提出罷免 : 同一事件不見得大家看法都相同 : 板友有其他建議都是很合理的事情 : 但是板友提出建議的時候也應注意用詞 : 到貓板發表"愛貓了不起啊"的言論 : 就像到棒球板發表"會看棒球了不起啊" : 就像到電玩板發表"會打電動了不起啊" : 就像到台灣板發表"愛台灣了不起啊" : 即使那是個人意見 有言論自由 : 但是PTT將看板分門別類 : 就是希望有同一共鳴的人前往討論 : 刻意到有同一價值觀的看板發表具有挑釁意味的言論 : 板主基於管理的立場是可以制止的 : 就像論壇主持人可以控制文章發表一樣 : 板主制止或處罰的方式是採用水桶 : 組方尊重其判決 OK 我懂了 反正這段話的意思就是: 版主最大,不爽就去提罷免 : 至於其他因為被挑釁之後而口出惡言者 : 板主也對情節嚴重者給予懲罰 對啊 這些情節就不嚴重 是被允許的對吧?

02/23 14:52,
媽的智障 ^.< 好玩吧~
02/23 14:52

02/23 15:53,
白吃
02/23 15:53

02/23 16:39,
^^ 腦子裝屎~投殼ㄉㄟ賽
02/23 16:39

02/23 17:52,
雜碎
02/23 17:52

02/23 23:01,
你去講給你媽聽,她會後悔沒把你墮掉
02/23 23:01

02/23 02:27,
你這種程度PO這種文 我也不意外
02/23 02:27

02/23 02:29,
找面鏡子照照吧 說不定會看到一篇笑話
02/23 02:29

02/23 02:30,
你這種程度PO這種文 我不意外 程度低的很
02/23 02:30
請你告訴我:是 這樣我以後就知道該怎麼推文才不會被處罰了~ ^^ : 司法上 原本就有針對不同嚴重程度而做出不同懲處的方式 : 就像主嫌與被唆使的人並不會同罪 的確 像上面那種的嚴重程度就是:零 所以不用處罰 對吧? : 因此板主作法並無不妥 : 以上結案 可惜沒有群組長可以申訴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7.65.147

03/13 20:57, , 1F
公然侮辱罪一章依據刑法319條規定,屬告訴乃論。
03/13 20:57, 1F

03/13 20:58, , 2F
我只是路過。
03/13 20:58, 2F

03/13 21:45, , 3F
噗 我並不會笨到連這都不知道 要亂入請講點有意義的東西
03/13 21:45, 3F

03/14 01:02, , 4F
我想一樓只是想回應你這篇文章的第一段吧
03/14 01:02, 4F
那他講的也太沒意義了 我想說的只是: 並不會因為某某罪在刑法上屬告訴乃論,而在BBS上也會自動變成告訴乃論 就算會,也只是SES的幻想 而拿自己的幻想來判決組務,是很奇怪的一件事 不僅可笑,更無法服人 ps.怕等一下還出現像poning這種人誤會我的文章,我在這邊做點解釋: 中華民國的法律自有一套完整的系統,其中闡述、定義了告訴乃論語&非告訴乃論的意義 而批踢踢--我們現處的虛擬網路世界,並沒有這種如同中華民國法律上完整的定義 別說站規沒有了,連貓版、此組務版版規也沒有.. 而在沒有規定的情形底下突然冒出一個"告訴乃論"是很可笑的 poning,我又不是你,哪有可能連告訴乃論和非告訴乃論都分不清楚? (菸)

03/14 13:26, , 5F
閣下可以看一下站規以及台灣學術網路BBS站管理使用公約
03/14 13:26, 5F

03/14 13:29, , 6F
而PTT上設有的紛爭解決機制只不過是參照法律制度設計的
03/14 13:29, 6F

03/14 13:29, , 7F
拿來方便管理之用。
03/14 13:29, 7F
so what?

03/14 13:30, , 8F
如果法律上都不干涉的事,一個BBS站台不干涉並沒啥問題
03/14 13:30, 8F
你指的沒問題是"法律不主動介入處罰公然侮辱,站方亦同"一事吧? 我並沒指責這有問題 我第一段是想告訴SES,他的講法太可笑了 理由請見上面的ps. LuciferXI,我根本就不想跟你們扯一些公然侮辱罪在批踢踢上面該不該算是告訴乃論的小事 而是,批踢踢的規定上根本就沒這個東西 可以請你搞清楚狀況嗎?

03/14 13:31, , 9F
其所涉及得是站台使用環境的維持的理念和手段是否恰當
03/14 13:31, 9F
這就是我申訴的問題所在,請你亂入前先把事情的來龍去脈搞清楚 我沒那麼多閒工夫跟你抬槓或是慢慢解釋給你聽

03/14 13:32, , 10F
如果你真的那麼不爽版主不爽他們,可以去站方相關看版
03/14 13:32, 10F
^^^^^^^^^^^^ 組務版就已經是你所謂的"相關看板"了 我正在這麼做 不用你教

03/14 13:33, , 11F
投訴。不爽到一種極致甚至還可以考慮去法院興訟XD
03/14 13:33, 11F
^^^^^^^^^^ 這我也知道 同樣不必你教 不懂法律、搞不清楚狀況又愛亂入的人真是比比皆是.. ※ 編輯: fairybaby 來自: 114.44.185.182 (03/15 00:39)

03/15 01:56, , 12F
笑話。你好懂法律啊 尤其是你根本不懂站方機制啊XD
03/15 01:56, 12F

03/15 01:57, , 13F
講話很嗆喔!我是很中性地說明一下你根本沒搞清楚的事.
03/15 01:57, 13F
中性? 是嗎? 我只覺得你講話不知所云

03/15 01:58, , 14F
不過看來有人自己搞不清楚狀況又愛亂嗆聲實在可笑。
03/15 01:58, 14F

03/15 02:00, , 15F
你的ps.正道出了你根本不知道這一切狀況。不過這也怪不
03/15 02:00, 15F

03/15 02:00, , 16F
得你。因為最近兩三年站方爭議處理機制還處於不完全狀態
03/15 02:00, 16F
向上投訴? 此群組現在有群組長嗎? 你是真不懂還是假不懂? 可憐哀哉 現在雖然有群組務板,卻沒有群組長,代理的人是站長 雖然站長肯代理,但他們根本就不會管一些使用者申訴的小事 如果可以向上申訴,我早就提出了,哪有必要在這邊跟你們廢話?

03/15 02:02, , 17F
你要透過組務來申訴 就要了解遊戲規則 如果對組務裁定
03/15 02:02, 17F

03/15 02:02, , 18F
不滿。可以向上投訴。 我已經很全面地給你台階下來,你
03/15 02:02, 18F
同上 真不清楚現狀的是你 建議你把你的"台階"留給自己用吧~ 呵~ ~如果你覺得被我嗆完還用得著的話~

03/15 02:02, , 19F
還罵我,這樣是我不了解狀況還是你不了解狀況啊(笑)
03/15 02:02, 19F
當然是你啊.. =.= 不了解狀況還笑得很大聲.. 這還讓我頗無言的 ※ 編輯: fairybaby 來自: 114.44.181.205 (03/15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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