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Aquarium版主gjo3x06處置不當

看板L_RelaxEnjoy作者 (北京 ! 我們來了)時間17年前 (2009/02/17 14:19), 編輯推噓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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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ROT (☠D桃快鎗叔☠)》之銘言: : 在此說明一下: : 1.我並不是因為g板主發水桶文才修公告~我是本身習慣~發完文會檢查錯字排列等等 : 然後再予以修改文章~就這件事而言~我"再次"修改文章的地方不是加回覆公告等等字樣 : 也不是B.點那個理由~因為那是原本就要寫得內容~有信為憑~之前我致其他二位板主 : 的信中大略內容是: : =============================================== : 作者 DROT (☠D桃快鎗叔☠) : 標題 修一下板規如何? : 時間 Mon Feb 16 20:56:33 2009 : 我們板規有些地方在這篇文看到是有些漏洞需填補 : 我建議能夠 : 1.在板規四加入寄養禁止以防掛洋頭賣狗肉的事發生 : 2.公告是說用標題~但漏了回公告也不行 : 以上兩點請二位參考~並贊成修正~另~有其他意見也一起修改 : 謝謝 : =============================================== : 請留意我寄信時的時間~與g板主處分的時間 : 總之~g板主處分與我發補充是沒關係的~這是他本身對禁止回公告文所做的解釋 : 另外~再次強調我修改文章是對於字句、標號及文字排板的檢查 : 內容是本來既定就要寫的 : 2.衡諸各板板規非該板板主不能"回覆"及發公告文~在所多有~ : 甚至#19cLRwTV的推文中一些板友對有人回公告文一事感到驚訝~ : 我想本案爭論的地方在於"回覆"公告是否也算公告 : g板主的見解是肯定的~我也覺得這是一個漏洞~假如我們三個都沒有增修這些條文補充 : 單就回公告文~我也是會做出同發公告文的解釋的 既然"發公告文"跟"回覆公告文"相同 又何必再修訂版規 ? 板主可能認為只是"說明" 既然是"說明"的修訂 小弟認為修訂就表示此條版規處於"模糊"的灰色地帶 也絕非所謂鑽漏洞 是雙方對於版規的"解讀"不同 請小組長對於小弟該篇文仔細觀看 該篇文章沒有任何錯誤 只是小弟出於正義出面 卻被說成代PO 我相信IP位置相差甚多 小弟問心無愧 我也不認識被水桶板友 難道這就是"正義"必須付出的代價 ? 法律講求情理 相信版規也是如此 小弟不想再流於筆戰的口舌之爭 也希望非當事人能夠靜待判決而非於此幫忙"說明解釋" 強詞無法奪理 請小組長 基於法律"比例原則"觀看小弟之"回公告"文 做出最適之裁決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111.67

02/17 23:35, , 1F
文章代碼#19DJlln- 14743篇在你之前就有人回覆公告被桶了
02/17 23:35, 1F

02/18 00:47, , 2F
"發公告文"指的是直接發發公告
02/18 00:47, 2F

02/18 00:47, , 3F
"回復公告文"指的是回覆
02/18 00:47, 3F

02/18 00:48, , 4F
回復公告文也有很多情況 有可能回復公告 但是標題不使用
02/18 00:48, 4F

02/18 00:48, , 5F
公告
02/18 00:48, 5F

02/18 00:49, , 6F
在標題不使用公告的狀況下回復公告 當然不算發公告文
02/18 00:49, 6F

02/18 00:49, , 7F
但他的確是"回復公告文"
02/18 00:49, 7F

02/18 00:51, , 8F
#19cLRwTV這篇 的確屬於"公告文" 也屬於"回覆公告文"
02/18 00:51, 8F

02/18 00:52, , 9F
如果標題不使用公告 則僅屬"回覆公告文"
02/18 00:52, 9F

02/18 00:52, , 10F
如果標題使用公告 內容與之前公告內容完全無關
02/18 00:52, 10F

02/18 00:53, , 11F
則僅屬"公告文"
02/18 00:53, 11F
文章代碼(AID): #19cbRQZb (L_RelaxEnjoy)
文章代碼(AID): #19cbRQZb (L_RelaxEnjo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