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關於罷免版主的連署
※ 引述《SES (心跳超快 不舒服)》之銘言:
: ※ 引述《pzs (肥了 囧)》之銘言:
: : 我的意思是,是否能先行連署,等到罷免成功再將連署文轉來組務版申請?
: : 畢竟根據組規,連署新版主要成立,最後要將連署文轉來組務版申請才算完成。
: : 就我解讀您的意思是因為版主還在位,所以發起申請版主的連署是不合法的?
: 是的
: 只能由板主去發起連署
: : 所以是看連署發起時是否有版主以做為認定,而非看連署結束提出申請時是否有版主?
: : 另外,若版主遭罷免後,您不會介入舉辦新任版主投票,
: : 而認為該交由版眾自行連署新任版主是嗎?
: 是的
那麼在沒有版主的情況下,如果有2人以上想擔任版主一職,
是否可以讓其各自發起連署。
若可,最終版主一職誰屬的判定是?
1. 依照總票數多寡?
2. 依照誰先過25人門檻?
3. 依照誰先向小組長提出申請,完成流程?
4. 因為雙方發起連署時,版上是沒有版主的情況,所以連署合法,
只要後來有過連署門檻,並提出申請,都能就任版主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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