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1ILfa85b Rrn 申訴 rocfrank 判決違反站規

看板L_PTTAvenue作者 (C.Y.)時間10年前 (2013/10/11 03:09), 編輯推噓37(37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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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2013-10-11 裁判案件:#1ILfa85b Rrn 申訴 rocfrank 判決違反站規 裁判主因:rocfrank 判決違反 Violation 板判決 判決結果:申訴不成立,板主判決並無不妥 判決說明: 申訴人因張貼具限制級站台連結之簽名檔文章而遭懲處, 其主張板主懲處行為已違反時任法務站長 longbow2 之判決。 按 #1ILkP2X8之說明,申訴人 Rrn之行為或可援引判決 #1IIe3ses (Violation), 以證明其並未違反《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中之如下規定: (五)不當編輯或使用暱稱、簽名檔、名片檔或其他個人資訊設定者。 然而站規亦未限制板主對於發生於看板之違規行為懲處, (七)違反其他由小組長訂定之群組規範及版主所訂定之板規者。 若援引法務判決可參考 #1G16-3Oj (Violation),其中提及, 板主可將各簽名檔視為文章內文,作板規處分。故本案本板不予處置。 若以實例敘之,利用火星文字表達意見亦屬言論自由權之展現, 然而若考量看板運作情況予以限制並未違反站規。 經查適用之 CCRomance板規,為 2013-10-05 修訂,其中二-2已明訂, 2. 禁止徵才文、個人利益徵求或尋問文、徵求炮友文、簽名檔或標題不雅文、 推廣18禁之特定網站內容文 違者刪文並警告。 而申訴人發文時間係為 2013-10-10 ,故無板規不明或適用有誤之情形。 綜上所述,板主依板規禁止具限制級站台連結之文章發表, 並未與時任法務站長 longbow2 判決衝突; 又板規已有敘明違規事項,板主判決並無不妥,因此本次申訴不成立。 -- PTTAvenue 實習小組長 cleanwin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0.22.113

10/11 14:04, , 1F
如果是新圍內容本身是介紹十八禁的網站呢?!那可以
10/11 14:04, 1F

10/11 14:04, , 2F
用二、2嗎?!
10/11 14:04, 2F

10/11 14:16, , 3F
新聞
10/11 14:16, 3F
閣下之問題仍應請板主就個案進行判斷,恕無法於此做概述之回應。

10/11 15:21, , 4F
法務站長已經主張 該簽名檔為"資訊提供"而"非"宣傳
10/11 15:21, 4F

10/11 15:22, , 5F
色情之目的。另外,該站台其實非十八禁站台,該站台
10/11 15:22, 5F

10/11 15:22, , 6F
之年齡限制為二十歲,以十八禁站台稱之並不符合。
10/11 15:22, 6F

10/11 15:23, , 7F
依此,我申訴該簽名檔並無違反板規
10/11 15:23, 7F

10/11 15:23, , 8F
還請小組長重新考量
10/11 15:23, 8F
所謂十八禁站台常指使用者應為刑法上負完全責任之人, 得使用者之站台,若該連結之站台係使用者得滿二十歲才得使用, 易言之,為民法上之完全行為能力人方得使用; 如此限制更為嚴格的站台,當包含在十八禁站台之中, 於此並無適法性之問題; 由於站規並未對具限制級站台簽名檔有更積極之規定, 故法務站長之判決,係僅針對「不當編輯或使用…」, 而提供十八禁站台連結顯然並不屬「不當編輯或使用…」之範疇, 然 CCRomance之板規明訂「推廣18禁之特定網站」, 並未考量是否有不當使用簽名檔之意圖, 或是否因僅是提供該站台而非宣傳色情即可免罰; 而僅論該文章內容是否具有推廣十八禁站台之內容。

10/11 15:43, , 9F
法務也說,於各看板發文,是否涉及廣告由板主認定。
10/11 15:43, 9F
是,若細究《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不難發現, Violation 板僅負責處理「其他違規行為」, 「看板違規行為」仍歸屬板務部下之板主處理。

10/11 15:44, , 10F
推廣18禁之特定網站 = 18禁+特定網站
10/11 15:44, 10F

10/11 15:44, , 11F
花魁就是以情色為號召的情色性質網站 這有資料可詢
10/11 15:44, 11F

10/11 15:46, , 12F
法務站長既判定非有廣告性質 板務予以尊重 但不認同
10/11 15:46, 12F

10/11 15:48, , 13F
那簽名檔放ptt西斯版應該也是推廣18禁特定網站了lol
10/11 15:48, 13F

10/11 15:49, , 14F
然後站長判定是用來遵守的,不是用來尊重的,請版主
10/11 15:49, 14F

10/11 15:49, , 15F
注意中文的理解lol
10/11 15:49, 15F
若對於法務與板務職責劃分不甚清楚, 建議參考 SYSOP精華區,z-23。

10/11 15:49, , 16F
就跟站方不禁止某項 但八卦板嚴禁政問 西斯板嚴禁嫖
10/11 15:49, 16F

10/11 15:50, , 17F
#1G16-3Oj 到了看板,就是板主認定,好好遵守吧。
10/11 15:50, 17F

10/11 15:50, , 18F
娼寫實文一樣
10/11 15:50, 18F

10/11 15:50, , 19F
法務哪時說廣告由板主認定?
10/11 15:50, 19F
廣告是否違反站規仍由法務部認定; 其是否違反各看板板規交由各板板主認定。

10/11 15:50, , 20F
阿...上面那個文章編號是violation板的。
10/11 15:50, 20F

10/11 15:51, , 21F
不服去組務申訴阿 奇怪 小組長判決了 就遵守阿
10/11 15:51, 21F

10/11 15:51, , 22F
dezuphia:有不遵守嗎? 有視為廣告文處理嗎?
10/11 15:51, 22F

10/11 15:52, , 23F
我有說閣下不遵守嗎?您的中文真是.....
10/11 15:52, 23F

10/11 15:52, , 24F
dezuphia:我不認同的 管理板務人員素質絕對比花魁優
10/11 15:52, 24F

10/11 15:52, , 25F
張飛打岳飛耶,檢舉王的判案法務根本就不是這樣講
10/11 15:52, 25F
是否有其他更積極之規定,為兩案差異之起源; 組務板無積極之規定,因而援引法務部之判決允許該簽名檔, 看板板主認定該簽名檔將影響看板運作, 因而制定板規積極限制並無不妥。

10/11 15:53, , 26F
良多了 況且 還多了正直與善良這兩點
10/11 15:53, 26F
如上敘述,在下持中性態度不予評論。

10/11 15:54, , 27F
拿別的判案亂救援,真是有一套
10/11 15:54, 27F

10/11 15:54, , 28F
CCR不是讓特定網站網宣之地 是討論個人經歷與特質的
10/11 15:54, 28F

10/11 15:55, , 29F
法務明顯說僅提供資訊 尊重其言論自由
10/11 15:55, 29F

10/11 15:55, , 30F
原來閣下的認同與否是來自這麼...一廂情願的判斷阿,
10/11 15:55, 30F

10/11 15:56, , 31F
那我也只能說,我尊重閣下的思考囉lol
10/11 15:56, 31F

10/11 15:57, , 32F
好笑 真好笑 那 fs也不是給你宣傳ccr的地方
10/11 15:57, 32F
還有 69 則推文
還有 21 段內文
10/13 23:54, , 102F
成案 要嗎?
10/13 23:54, 102F

10/13 23:57, , 103F
此篇已備份 文中有hateOnas自承知道相對有善語出本人
10/13 23:57, 103F

10/13 23:59, , 104F
卻仍然於公眾下指桑罵淮
10/13 23:59, 104F

10/14 00:08, , 105F
本人相關證據皆已備份完成 勸hateOnas不要在用混淆視
10/14 00:08, 105F

10/14 00:10, , 106F
聽的資料來指謫本人 否則 後果自負 話說 你出言不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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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0:11, , 107F
被告 也不是第一次了 應當知道其厲害關係吧? 不說了!
10/14 00:11, 107F

10/14 00:14, , 108F
只要有個"車余"跟"手品木" 我就穩超勝算了 =_=
10/14 00:14, 108F
請雙方了解組務板之特殊性與用途, 請利用其他管道進行溝通。

10/14 00:22, , 109F
版主有看過判例再來吧....幹和操常常因為沒有明確指
10/14 00:22, 109F

10/14 00:23, , 110F
涉對象所以公然污辱被判不成立的...不過您不先查點資
10/14 00:23, 110F

10/14 00:24, , 111F
料就自信滿滿的隨便講也不是第一次了lol 之前連組規
10/14 00:24, 111F

10/14 00:24, , 112F
都沒看就揚言要申訴其他版主結果瞬間被打臉是忘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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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0:24, , 113F
請無關人士不要發言! 提供不正確的資訊害到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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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0:26, , 114F
請問 這件事跟公眾利益有關嗎? 需要你在旁指東道西?
10/14 00:26, 114F

10/14 00:26, , 115F
講的好像閣下揚言要告人就和公眾利益很有關係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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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0:27, , 116F
不跟你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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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0:27, , 117F
然後您覺得資訊不正確歡迎去告告看阿,真得當自己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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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0:27, , 118F
懂法律阿lol。然後我發現先開口嗆人,講不就就說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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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0:28, , 119F
你扯了,這種賭氣跺腳的行為真的頗讓人莞爾。
10/14 00:28, 119F

10/14 00:33, , 120F
有些人是討論我而見獵心喜瞎起哄 還可以理解的
10/14 00:33, 120F

10/14 00:34, , 121F
有些人卻別有居心 聞血而來 那就不好了!
10/14 00:34, 121F

10/14 00:35, , 122F
之前早就在隱板跟你說過了 q板友檢舉你的是二-5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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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0:36, , 123F
立 是我以板主用二-6的 你一次讓兩個人都檢舉你 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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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0:37, , 124F
是挑釁 我不想再多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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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0:54, , 125F
您自己在公開版隨便發言怪別人聞血而來就讓人頗費解
10/14 00:54, 125F

10/14 00:55, , 126F
了,您不在那裏胡扯只要有幹和操您告人就穩操勝券,
10/14 00:55, 126F

10/14 00:55, , 127F
怎麼會有像我這種看不下去的俗人引點判例來說您幾句
10/14 00:55, 127F

10/14 00:56, , 128F
?身為版主謹嚴慎行乃是基本,拿不存在的法律恐嚇版
10/14 00:56, 128F

10/14 00:57, , 129F
友豈不自打您「多相互忍耐」的嘴吧?又,您的精彩判
10/14 00:57, 129F

10/14 00:57, , 130F
決已被小組長退回,不知道您還想爭辯甚麼?
10/14 00:57, 130F
兩位同為本站管理人員,請兩位自重以為表率; 組務板有其特殊用途,勿再討論無關本組之事務。 ※ 編輯: cleanwind 來自: 120.101.9.26 (10/14 01:06)

10/14 01:01, , 131F
收到,如果R版主不再有奇異的言行,本人願意從善如流
10/14 01:01, 131F

10/14 01:04, , 132F
(錯字,歧異)
10/14 01:04, 132F

10/14 01:14, , 133F
小組長囑咐自當遵守 還請約束一下hateOnas不要拿板外
10/14 01:14, 133F

10/14 01:15, , 134F
事務在小組提及
10/14 01:15, 134F

10/14 01:16, , 135F
這件事到底是誰先起的頭啊?
10/14 01:16, 135F

10/14 01:21, , 136F
小組長的意思就是不要再有「是他先打我的」之類怨懟
10/14 01:21, 136F

10/14 01:21, , 137F
,維持管理人員的高度,切記!切記!共勉之!
10/14 01:21, 137F

10/14 14:17, , 138F
請自行提告 ^_^
10/14 14:17, 138F

10/14 14:19, , 139F
對於一個會說硬不起來的 我不想在這種事爭辯
10/14 14:19, 139F
文章代碼(AID): #1ILljG1Y (L_PTTAvenue)
文章代碼(AID): #1ILljG1Y (L_PTTAven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