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RIPE_gender版主失職

看板L_PTTAvenue作者 (變化形狀的水晶體)時間16年前 (2008/02/27 03:41), 編輯推噓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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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PE_gender版avalonl版主 自2007/11/02上任已過三個月, 之前版面經營不夠穩定,經營管理著實辛苦。但是三個月已滿,見習或實習 想必時間足夠,卻未見版面顯著進步, 因此提出檢舉:版主失職。 相關證據部分: 附件一 熟版臨時版規 附件二 熟版版規(現行) 其他-以[2/27 星期三 3:35]PTT系統時間為準的熟版 文章號碼(標示在文內「熟版文#####」) 以及[2/27 星期三 3:35]熟版RIPE_gender精華區。 檢舉以下各項事由: 1.執行版規比例上有顯著差異: 例如揪團相關版規,執行嚴謹。 [事由一] 像版規第十四條,版上出現數篇無標題文章,卻不見版主有自行改妥 標題之跡象。(熟版文13321號、13293號、13197號、13132號、13078、13068系列、 13041、12875、12808、12738、12675、12571......) [事由二] 又如版規六,有禁注音文的部分,也是常有漏抓之嫌。(熟版文13308號) 2.臨時版規條例有需改善之處卻自行扶正為正版版規: 多條規定條文寫得不簡明扼要,從開版以來的就是如此,明顯有頗大改善空間, 但是版主自行論定原版規不必改良,直接扶正,完全沒有公開詢問版民意見或是投票。 3.版主疑有被動式管理版面現象: [事由一] 在一般版面會被版主立即處理的人身攻擊事件,都要等到當事人自己提出檢舉, 方會得到處理。有違一般管版狀況。(需要可提供相關站內信件) [事由二] 在InFaith版主提出辭呈後,就沒有繼續m版友自介,直到前陣子有人在版面提出, (熟版文12868號,本人所寫,口氣似乎很不佳,先說抱歉了) 版主方才開始執行這個部分。根據私下訪查結果(二月初),當時從1月初開始就沒 有m文了,若站方有備份留存或許可更佳確認。 [事由三] 關於不友善推文或是有挑釁意味文章皆無台面處理,也無事後報告,身為版民一份 子,可說沒有被版規切實保護到(版規八),詳細版規請見附件。 4.M文執行面有疑議: [事由一] 版面頗多不錯文章都沒有被m起來,這可能是各人喜好不同。但是從2008/1/1到 2008/2/27凌晨,除了自介和版主公告,只有一篇文章被m,似乎有違常理。讓人 質疑版主是否有認真看板和評估文章內涵。 [事由二] 此版主上任前舊m文有的沒有即時收入精華區, 日子久了之後,作者因某些原因砍光,讓熟版失去好文。 [事由三] 即使是自介文的處理也非立即,熟版版友自介文從2008/02/20 09:56:53 後就沒有 被做記號收藏,但是版主幾乎天天上站。本人很難理解。 5.在InFaith版主請辭後精華區改善有限: 除了增貼討論串以外,其他只有依版規砍文備份。 但是自介m的最多,卻沒有迅速納入整理,而且在InFaith版主請辭(2008/01/22) 後自介部份都沒有再補充過。 6.投票活動受質疑的部分被忽略: 熟版文章13183篇投票公告中有推文向版主提疑問,似乎沒有正面答覆,本人也 是提問之一,但是在公開和私人信箱皆未得到回覆和解答。 目前版面上正在執行此一投票活動,請查照。 7.版務執行上有許多違反一般看板慣例之處: 1)版務不宜在版面討論:但是要是問的人也希望知道其他版友想法的話,又是 跟版面有關的事項,卻不能在版面討論? 2)精華區文章比重不符版旨:精華區內版規違反處理的比例佔了很大部分,但是 符合版旨的文章卻不是最大宗,即使是沒有好文章,過期的版規違反文也可 以清除了。 3)版主鮮少帶動討論風氣:近一個月內版主除了版務公告外,都沒有發表其他文章 最後一篇非公告文是:「1/13 avalonl □ [分享] 愛情宣言 」 4)人力匱乏問題處理可更完好:沒有並且無公告過有設立小版主等等以協助版務處理, 直到二月才開始徵求新版主,但相關職務範圍也未詳細說明。 以上未臻完美、或有缺失之處,敬請包涵, 如有證據不足之處,本人願意盡力提供手邊現有書信文件。 請裘髯客站長明察。 為熟版能更上層樓,希望未來能有真正傑出人士出面經營管理, 給PTT眾熟男熟女們一個更自在的發言交流空間。 非常感謝您。辛苦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203.52 ※ 編輯: peda 來自: 61.230.203.52 (02/27 04:04)

02/27 17:32, , 1F
嗯那推薦您去做應該會做的比較好嘍?看您這麼煞有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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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22:01, , 2F
這位使用者似乎是有篇文章被該版版主刪除後,就時常針對該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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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22:03, , 3F
版主是否失職,我認為應以ptt使用規範來論述,而非以使用者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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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22:04, , 4F
好惡來針對,該使用者是否能以ptt付予版主權責規範,論述其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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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22:07, , 5F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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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23:30, , 6F
我也是熟版的使用者,再此一些淺見給組務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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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就一個PTT使用者而言,非管理者本身就具有監督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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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且不論申訴者是否有過當的情事,以實際上版主確有仍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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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23:30, , 9F
強的空間,上面的網友所言個人以為似乎也是相當偏頗,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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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23:30, , 10F
我們並非都是當事者,僅是單純的使用者,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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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7n6jqnW (L_PTTAven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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