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國考版板主P55555濫權懲處

看板L_LifePlan作者 (我要休假(大喊~~~~))時間12年前 (2012/07/23 13:25),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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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上被p55555刁難的原文,就算是引用水球 那是p5濫用職權懲處的證據,這是可受公評的事 非合理隱私的範圍 作者 bluebe (我要休假(大喊~~~~)) 站內 Examination 標題 [疑問] 國考板重要板務能否回歸多數決 時間 Sat Jul 21 15:33:42 2012 ─────────────────────────────────────── 自刪課業文當然該桶, 但板務有爭議的不是這個處分 重要的如agogoa的十年水桶案,yoyo跟pog兩人都有專文聲援 推文意見放在下面 反對懲處23人 同意懲處但反對十年 3人 贊成 4人 你是不是該服從多數人意見? 而且你發現苗頭不對禁止回應,不然反對意見一定更多。 P5 我只想問你,你敢不敢把agogoa的十年懲處案開放投票,由多數決定? 上任前:#1Ew1ZMi0 如遇顢頇、硬頸處理版務不尊重版友之意見時,拒絕下台情況,小可將會 自請下台,以版友身分提起罷免,我想這才是妥善之道。 如本人有相同之情況,亦會自動請辭,不待版友之罷免,在此保證。愚下 的處理方式fjuqboy是否滿意呢? 對照現在的專斷,落差會不會太大了? 另外像這個倒楣的網友 To P55555: 請問你知道郵政開放看考場嗎? [07/07/2012 12:09:50] ★P55555 不知道 [07/07/2012 12:10:18] To P55555: 所以你認為我的文章需充實? [07/07/2012 12:10:45] ★P55555 是的 [07/07/2012 12:10:59] To P55555: 請問如何充實? [07/07/2012 12:11:01] To P55555: 簡章沒有寫網站沒有寫... [07/07/2012 12:11:16] ★P55555 這是你的問題 不是我的^^" [07/07/2012 12:11:17] To P55555: 我的問題是問大家,不是問你 [07/07/2012 12:11:37] ★P55555 所以 你想表達? [07/07/2012 12:11:53] To P55555: 考前一天,你何必這樣 [07/07/2012 12:12:02] To P55555: 我想請問知道的版友,你認為需充實 [07/07/2012 12:12:22] To P55555: 我請問你該怎麼充實阿 [07/07/2012 12:12:34] ★P55555 這是你的問題....不是我的問題 如認為你文章沒有問題 可以 [07/07/2012 \ 12:14:01] ★P55555 po在板上 [07/07/2012 12:14:11] ★P55555 你覺得你的文章 24個字夠充實 可以在po在板上 [07/07/2012 12:16:51] ★P55555 不過請注意 同時違反兩次以上版規 [07/07/2012 12:17:11] ★P55555 第一次警告刪文 第二次水桶起跳喔^^... [07/07/2012 12:17:28] 他都看過簡章再來發問,你刪甚麼刪?要人家充實也要說清楚怎麼充實 內容對任何人都不能實現,就是無效處分,知道嗎 你當然自認沒錯,但換成是我或其他正常人管板,都會給這網友一個方便 像這種被刪掉沒人看到懲處案一定不少,只是委曲求全不敢講而已 如果你要把板主當得這麼大,是不是該有足夠的民意基礎? Ptt站規說得這麼清楚,你在罷免期間上任根本就違規 不要推給站方,我就問你 你為了懲處agogoa,扯一堆法規,那你覺得你上任符合站規嗎? 當初選舉公告期只有三天,更是最大的瑕疵 有意參選者根本來不及報名就截止了,不然你怎麼可能選得上 你選八卦板主都只有幾十票了,難道國考版眾素質會不如八卦板? 公告期短是可以推給站規啦,這也沒錯 那大家痛批大里測量所的綁標徵才是在批爽的嗎 過去就算了,將來選板主,公告期一定要超過七天 從w 拿著30幾票趕著當板主,到 p5的選舉瑕疵 國考板主始終未經正當法律程序選出,法理見解又異於常人,言行不一 造成少數領導多數,難道要多數一直忍讓嗎? 誰是多數,投票就知道,先不扯板主選舉 就agogoa的十年水桶案,一句話,你敢不敢訴諸投票,讓板友表決? Agogoa案你鎖文禁止討論,禁刪課業文輿論偏向你就開放 這樣管理公共事務,會不會太自私了? 推 LiYiKang:陳述事實被水桶囉~ 推 furuuchi:陳述事實被水桶囉~ 看來推文中作亂情形將持續下去. 06/23 18:09 推 kutkin:這樣也算公布他人資訊呀....看來又有人可以當推文蟑螂了 06/23 18:10 推 pigStar:勝之不武? 所以MJ作戰勝利? 06/23 18:14 推 sbreezer:被桶得真冤 看不出被桶的點 . → ChenDotQ:agogoa先放大絕就輸了,還被水桶。 慘~! 噓 ali2088:寒蟬效應..agogoa內文確有失當..然而洩漏個資的罪名?? 推 IE8:如果agogoa講的個資都是MJdavid 公開講的 那有公開問題嗎 → vendor:十年太重了,這算什麼啊? 06/23 23:01 → Hamann:我也覺得十年太重了,30多歲 五專肄業這樣算個資?! 06/23 23:03 推 palajuice:我覺得十年太扯了~ 噓 koller:大家覺得是不是該換版主了 06/24 03:45 噓 symeng:這樣算洩漏個資? 這樣的個資找的到什麼人? 06/24 06:32 噓 bluebe:引用MJ自介叫公開個資,關錯人還要被害人自己申訴 06/24 11:57 噓 chevylove:^^ 推 ameko34:你可以叫他下台嗎 → Kinght:單單講學歷也無法辨識個人吧? =.=a 推 eddisonkuo:我第一次看到"水桶10年"的處 頓時懷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 推 peruman:水桶10年....官威也太大了 = = 推 shaoin:我也覺得要解除十年水桶的處分 → jaykle:若是犯狀顯屬輕微~應可適用微罪不舉~ → xerady:暫且不論處分是否符合比例原則,處罰的依據似乎都有討論空 → naemoe:了嗎?AG的發言很明顯是要找人吵架了,沒有別條可以用了嗎? → ezmantalk:我覺得是用版規2就好 什麼個資不個資那根本不重要 推 MJdavid:可以回文反駁他一下嗎?但是好像又會變成戰文 而且被水桶 推 fangyha:他違反板規還可能違反法律!! 不知PTT對個資法有何因應!! 推 ufo15526368:民法侵犯他人隱私 侵權行為 告他五萬元... 噓 plok1:ptt ID可以無限申請,何來嚴重侵害使用者發言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0.68.188

07/23 18:50, , 1F
以上水球對話如是真的 提醒P5板主不可忘記以公眾利益為主
07/23 18:50, 1F

07/23 18:51, , 2F
管版不要管到失去這個重點了 如有冒犯請見諒~ 純粹不忍心
07/23 18:51, 2F

07/23 18:54, , 3F
XDDDD
07/23 18:54, 3F
文章代碼(AID): #1G3E1Y70 (L_Life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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