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貼Examination罷免Wildavsky連署案

看板L_LifePlan作者 (即將進化的皮卡丘)時間14年前 (2011/12/04 15:11), 編輯推噓39(39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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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罷免相關組規: <刪除板主> 1.若為自願請辭,於小組組務板提出申請。 2.若非自願退位:須先至LifeNewboard板提出罷免連署。 0>提出罷免前必須有組務申訴紀錄及小組長定案判決。 程序不符判定為無效罷免。 1>禁止multi-id連署。 2>連署時間滿七天發起人方得於小組組務板提出申請。超過連署結束時間四十 八小時未提出申請者,不得提出申請。 3>提出罷免連署者,需在開始連署一小時內於該看板及小組組務板上告知進行 ^^^^^^^^^^^^^^^^^^^^^^^^^^^^^^^^^^^^^^^^^^^^^^^^^^ 罷免連署中。若無告知,則連署視為無效。(分身帳號無效) ^^^^^^^^^^^^^^^^^^^^^^^^^^^^^^^^^^^^^^^^^^^^^^^^^^^^^^^ 請QQgirl不要 "再刪除" 本連署文,身為小組長應深知組規 並且保持中立,而非刪文與投反對票 我不願妄自臆測,也不願公開給你難堪 但一切問題均起源於你讓w 提前上任 現在又意圖刪文使本罷免連署失效,令人深感憂慮 對刪除罷免連署文一事,是否應該公開解釋? 若真是不知此規定,別無私心,大家都能包含 為免再被刪除,我必須公開正式提醒你,希望你別認為是恐嚇 我並非嚇唬W ,若他不適任的爭議無法循罷免途徑,訴諸民意解決 我別無選擇只有走刑事訴訟一途 告不告得成不是重點,起 or 不起訴書上都有詳盡的姓名住址等資料 可以追查相關人有無假公濟私,圖牟私利的弊端 若罷免失敗,我絕對尊重並服從多數人的意見,不再異議 但若罷免成功,希望你在審查時不要以一己之力擋下本案 如你刪除連署文,若我沒發現 你就可以未在一小時內於組務版告知為由,使罷免案無效 或是挑剔贊成理由,使贊成票不到門檻 總之,甚盼網路爭議在網路解決 若有緣在法院相見,也是孽緣,實非本人所願 但我更不願國考板淪為少數人牟利的地方!! 4>板主不得刪除上點所提之告知文。(建議連署者自行存證) 5>發起人須符合資格上站200/發表200且註冊時間滿一年。 連署有效票為發表100且註冊時間滿半年。 6>罷免原因需確實填寫,並由小組長審核。 7>罷免連署之票數及理由之審核由小組長負責。 罷免案送審後,小組長得判定罷免原因無效,為無效罷免案。 8>罷免連署中,因程序不符者或利用分身ID發起連署,其發起人於該連署發起 日起一年內不得於本群組內提出任何罷免連署。 9>若罷免連署票數未通過,判定為罷免未通過。 從該連署發起日起一年內不得以相同之原因(事件)對相同之板主提出 罷免連署。 10>被連署罷免期間,該板主不得提出新增板主之申請。 依此規定,板上新增版主的選舉可以停止了 因為除非罷免失敗,否則罷免期間與成功後,W 都無權再新增板主 故大家還是靜待罷免結束後,再從長計議,好好選出一位適任的版主。 國考板人人背負沉重的人生包袱往上爬 彼此相互扶持鼓勵,無私分享資訊,是個讓人覺得溫暖的地方 所以我實在無法坐視w 擅作威福的行為,平添眾人的負擔 甚盼網路爭議在網路解決,罷免案就由多數民意解決 若少數人要再搞怪,只好上法院尋求最後的正義,不陪你們玩家家酒了 希望你們不要低估我的決心 我要捍衛心中燃燒的天堂!! ※ 引述《justfor48 (RAY)》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Examination 看板 #1Esn2i3o ] : 作者: RunDLL32 (R) 看板: Examination : 標題: Fw: 轉貼Examination罷免Wildavsky連署案 : 時間: Sun Dec 4 14:18:18 2011 : ※ [本文轉錄自 L_LifePlan 看板 #1EsmsuPz ] : 作者: pognini (即將進化的皮卡丘) 看板: L_LifePlan : 標題: 轉貼Examination罷免Wildavsky連署案 : 時間: Sun Dec 4 14:05:41 2011 : 依規定必須在一小時內在國考板公告罷免連署案,但我現在沒辦法po文 : 煩請看到本文的網友代為轉po到國考板,不勝感激!! : 符合連署資格者(發表100篇文章且註冊時間滿半年),請到: : --> 1 市民廣場 報告站長 PTT咬我 : --> 13 PttCosign 連署 ΣPtt連署群組 : --> 10 J_Cosign 連署 Σ生活娛樂館 生活, 娛樂, 心情 : --> 1 ˇLifeNewboard 申請 ◎生活娛樂群組連署板 請先看置底文 : PS: 程序無誤,已有小組長判決了,本罷免連署完全符合程序,請大家別被誤導 : 若想加入連署請按 y 回應 : 罷免板主 : 英文名稱: Examination : 板主 ID : Wildavsky : 罷免原因: : 1.擅作威福: 在版規未合法變動前,逕自刪除泛國營招考資訊;m文 : 帶有個人喜惡,對部分板友上榜心得分享故意視而不見 : 2.以個人喜惡主導版務,國營討論投票不合己意,竟擅改國考板板 : 歡樂就業考試板,不合己意就鎖文禁止討論,將板務視同兒戲 : 國考板承載許多人的夢想,此君難當重任故提罷免以待公評 : 連署結束時間: (1324187193)12/18/2011 13:46:33 Sun : ----------支持---------- : 1.pognini 希望重選真正有心為大家服務的板主 來源:114.40.177.151 : ----------反對---------- : 1.FallRed 程序錯誤 來源:140.122.57.29 : ----------總計---------- : 支持人數:1 反對人數:1 -- 蜀諸葛亮誡子曰: 夫君子之行.靜以修身.儉以養德.非澹泊無以明志.非寧靜無 以致遠.夫學須靜也.才須學也.非學無以廣才.非志無以成學.慆慢則不能勵精 .險躁則不能治性.年與時馳.意與歲去.遂成枯落.悲歎窮慮.將復何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177.151

12/04 15:31, , 1F
我也看不懂了 有要申訴判決但是沒說要勝訴才能罷免 小組長
12/04 15:31, 1F

12/04 15:31, , 2F
為什麼要投反對票?
12/04 15:31, 2F
這讓我想起十一年前國民黨要罷免陳水扁前總統 蘇永欽老師寫了一篇文章,大意是罷免英文叫RECALL 意思是召回,選你不用理由,罷免自然也不用理由 不信任就是充分的理由 所以罷免前要先申訴,其實不太合理 若為防止胡亂罷免,可以設罷免連署門檻 申訴應該是要組方解除版主職務的前置程序才對

12/04 15:40, , 3F
MJ你快去看書,我是真心希望你上榜,這樣聯勸就10000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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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6:04, , 4F
你不是說上禮拜就要去按鈴控告了 怎麼還在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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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6:18, , 5F
如果P大現在就去告,或連署失敗也去告,我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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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6:20, , 6F
但如果有人搞小手段,刁難罷免案,我贊成訴訟解決
12/04 16:20, 6F

12/04 16:21, , 7F
在法庭上,看還有沒有這麼多小花招
12/04 16:21, 7F

12/04 16:22, , 8F
是不是一定要讓罷免案通過才不是搞小手段或刁難罷免案?
12/04 16:22, 8F

12/04 16:22, , 9F
訴訟?恕我才疏學淺 請問要打什麼官司?
12/04 16:22, 9F

12/04 16:25, , 10F
我沒這麼說,只是你又投反對票,又刪告知文,讓人擔心你有
12/04 16:25, 10F

12/04 16:26, , 11F
有成見,希望檢驗無效票時,標準要跟以往一樣,不要變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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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6:27, , 12F
別逼P大跟妳們兩個法院見,他是把傳票當飯票的資深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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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6:27, , 13F
才不怕訟累
12/04 16:27, 13F

12/04 16:31, , 14F
現在是在恐嚇我嗎? 這件事情跟我有什麼關係?
12/04 16:31, 14F

12/04 16:32, , 15F
那問資深法務, 說我"提前"讓W板主上任算不算是造謠?
12/04 16:32, 15F

12/04 16:33, , 16F
小組長別氣 語意是有恐嚇 但提訴訟是公民權利 我只是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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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6:33, , 17F
要提什麼訴訟 而且您在美國要怎麼傳....
12/04 16:33, 17F

12/04 16:34, , 18F
可以請教一下, 說我"提前"讓W板主上任到底算不算造謠?
12/04 16:34, 18F

12/04 16:35, , 19F
我對法律這方面並沒有很專精 所以想請教一下資深法務
12/04 16:35, 19F

12/04 16:57, , 20F
大家認知得"提前"上任,應該是連署還沒結束,妳就讓W上任
12/04 16:57, 20F

12/04 16:57, , 21F
去PTTLAW發問吧...動不動就把透過法律訴求掛嘴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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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6:58, , 22F
這點是規定的問題,也沒人認為全都是你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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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6:59, , 23F
但當時多人競選,誠如P大所言,您應等所有人都連署完畢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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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6:59, , 24F
有沒有提前上任 是要看有沒有符合規範 而不是"大家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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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7:00, , 25F
這樣比較沒有爭議,但這次刪告知文真得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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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7:00, , 26F
我說過,我相信你是在氣沒禮貌的鄉民,希望你氣消後還是能
12/04 17:00, 26F

12/04 17:01, , 27F
我不知道爭議在哪裡? 我馬上審也有人罵 我沒有馬上審也不行
12/04 17:01, 27F

12/04 17:01, , 28F
維持中立,讓民意解決,這才是大部分的人都能接受的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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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7:01, , 29F
請問到底是要先審還是後審才對?
12/04 17:01, 29F

12/04 17:02, , 30F
我並沒有生氣 但我不認為我有"提前"讓w上任
12/04 17:02, 30F

12/04 17:03, , 31F
如果這件事情我沒有做過 那就是造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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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7:03, , 32F
MJ你應該沒看過一通關就被請到地檢署的案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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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7:03, , 33F
另外 我做判決是依規範處理 不是依"大部份人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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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7:04, , 34F
問題是,網路爭議要弄得這麼複雜嗎? 就不能公平解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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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再繼續恐嚇我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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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7:04, , 36F
什麼是公平? 不依照大部份的想法就是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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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7:04, , 37F
這點取決於多數民意,也取決於小組長您,別怪國考版一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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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7:05, , 38F
有呀 但是你說一下到底要告什麼官司?我一直不懂?
12/04 17:05, 38F
還有 114 則推文
還有 2 段內文
12/13 16:44, , 153F
不能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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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6:44, , 154F
是後來「你」拿這條出來,我才發現有這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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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6:45, , 155F
我說啦 我有可以讓我以為是當事人的理由 就算是誤解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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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不像你 自以為自己是當事人 講得那麼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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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解咧 你615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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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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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6:46, , 159F
討論到一半,拿板規出來放大絕,被反質疑後,現在說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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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呢那你呢 你小學生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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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teOnas已經在1921提出 那為何1927你還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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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清楚就安靜一點 少再那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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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6:47, , 163F
還誤解咧 就是搞不清楚嘛 搞不清楚還那麼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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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6:49, , 164F
別鬧了 看一下最後一篇小組長的答覆 要請示上層了 國考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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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6:49, , 165F
會不會被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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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板規有發言限制之後 我就不想再講了 你倒是繼續講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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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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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6:50, , 168F
在跟你說正經的 去看一下最後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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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快廢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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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這是你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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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6:51, , 171F
生命會找到出路 沒有國考板 大家還是會繼續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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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6:51, , 172F
更何況 有可能被廢嗎 我不認為
12/13 16:51, 172F

12/13 16:52, , 173F
又重看了一次公告 根本就是在推諉卸責
12/13 16:52, 173F

12/13 16:55, , 174F
萬一真的廢了 那新手們的資訊就只能來自補習班 補習班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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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6:55, , 175F
道的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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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8:09, , 176F
我不會讓補習班派代理人接管國考版,看不懂的就算了
12/13 18:09, 176F

12/13 18:48, , 177F
pognini有看懂我和mysheros在講什麼嗎?= =
12/13 18:48, 177F

12/13 19:15, , 178F
你能解釋W 打死不退的原因嗎?
12/13 19:15, 178F

12/13 19:54, , 179F
我在問你有看懂我和mysheros在講什麼? 為什麼又可以跳到
12/13 19:54, 179F

12/13 19:54, , 180F
因為口試不及格還滿好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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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9:54, , 181F
你問我W為什麼不退的原因 我又不是他我怎麼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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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9:56, , 182F
我還沒死 怎麼知道我打死不退~
12/13 19:56, 182F

12/13 20:12, , 183F
什麼口試不及格?W傻了嗎?也學著亂跳?
12/13 20:12, 183F

12/14 02:20, , 184F
哈~~~~那連筆試都過不了的人不是更好笑?
12/14 02:20, 184F

12/14 02:39, , 185F
有人平均差11分還敢嗆人,真好笑ㄟ XD
12/14 02:39, 185F

12/14 18:01, , 186F
我筆試早過了 科科
12/14 18:01, 186F

12/15 02:03, , 187F
對啊,像我早通過高考一級了,現在翹腿等當簡任官呢
12/15 02:03, 187F

12/15 02:04, , 188F
W你去年還差11分,今年就能上榜,這麼激勵人心的故事怎沒PO
12/15 02:04, 188F

12/15 02:04, , 189F
心得文? 趕快跟大家分享啊
12/15 02:04, 189F

12/15 04:18, , 190F
如果和罷免案無關的推文 請勿在組務板文章下討論
12/15 04:18, 190F

12/15 20:02, , 191F
跟祖務有關的文章,也請盡快處理、秉公處理,好嗎?
12/15 20:02, 191F

11/16 23:06, , 192F
pognini差14分呢~~agogoa快來笑pognini
11/16 23:06, 19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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