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Hu1din) Re: 劣文退回(廣告)[閒聊] 提ꠠ…

看板L_LifePlan作者 (山)時間12年前 (2011/09/07 20:3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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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amqsam 信箱] 作者: samqsam (山) 標題: Re: 劣文退回(廣告)[閒聊] 提供一個給想當兼職考生的工作資訊 時間: Wed Aug 31 09:05:47 2011 板主不用探求原意 就可以直接決定如何處理?這也太官方說法了! 老實說 我非常不滿你的解決方式! 因為,你讓我有種,在這一個冷漠世界付出真心卻受到誤會及傷害的感覺. 我為什麼要當好人?我真的是沒事找事做...我心裡的os 你的說法或許可以切得很乾淨!你可以搬出依法處理那一套說法 但你有沒想過,你這樣做會傷害到一個人. 一個冷漠的世界,就是從人們只從表面看事情不探求原意而開始. 一個國考版的冷漠缺乏彈性,也是從板主處理事情的僵硬開始. 我不滿,因為 我真的就沒要打廣告意思. 我自己也是在準備國考,現已考上普考,衝高考中 我了解同學在準備國考過程中,會遇到怎樣基本生活費的問題.. 所以,我的想法很簡單,我提出一個解決方案 在這個的解決方案 如果,在10個人中,有一個人會被我提供的資訊幫助, 那我就可以幫助一個人 但你卻把我的解決方案視為是廣告. 你覺得我為何要花這種時間跟你argue這麼久?不過是一篇劣文? 在看我看來那不是, 那是一種對我尊嚴的踐踏. 謝謝你的閱讀 山 ※ 引述《Hu1din ( ̄▽ ̄||)》之銘言: : 按「廣告」係宣傳手段之一種,BBS文章凡具傳達訊息之用意者似應皆屬「廣告」; : 惟按BBS之習慣皆將「廣告」限縮於「商業廣告」。所謂「商業廣告」,係透過廣告 : 傳達商業訊息,亦即有關商品、勞務、觀念等方面訊息之通告。 : 又按「文章之性質依其形式文義決之」,板主無需亦無法探求發文者真意。 : 君所發表文章按社會一般智識,一望即知係徵求勞務之廣告,其內容、對價皆已明白 : 表示。本板為國家考試板,所討論者以考試為主,本站尚有適當之他板供君發表此類 : 文章。又本板板規已明定禁止徵求文、廣告文,發表廣告文當然依板規處理。 : 如對劣退決定不服,請依規定於組務板聲明不服。 : ※ 引述《samqsam (山)》之銘言: : : 板主 我po此文的目的絕對不是為了打廣告 : : 我把時間與金錢都寫得很清楚 : : 目的就是希望 : : 想要的人可以衡量自己念書的時間以及工作時間... : : 並考量一個月可賺取多少錢... : : 前些日子,很多人在筆戰 : : 該全職還是兼職. : : 想要兼職的人 遮遮掩掩 不敢跟雇主講明自己要考國考 : : 所以 我也跟這間補習班的雇主講過 : : 應徵的會是正在考國考的學生... : : 我知道 您很辛苦!謝謝! : : 但我發這篇的目的 真的不是在打廣告... : : 請您明查! : : 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58.20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75.11
文章代碼(AID): #1EPsNgaQ (L_Life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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