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Re: 不服判決-與版主溝通(已備份)

看板L_LifePlan作者 (雷瓦納)時間14年前 (2010/01/04 22:14),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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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RAVANA 信箱] 作者: macoco7476 (馬可老師) 標題: Re: 不服判決-與版主溝通(已備份) 時間: Mon Jan 4 21:00:36 2010 ※ 引述《RAVANA (雷瓦納)》之銘言: 這種文章就跟之前大家都說要去NET買五折 比百貨公司便宜一樣的"心得",所以see you。 : 板主您好 我被水桶有點莫名其妙 特地與您先溝通 : 我認為文章並未違反這條版規 : 我的質疑如下 : 《11》心得文之規範方法 : a. 過量心得文,經版主公告之後,請採取推文方式 : 這篇主題並沒有在以前PO過 察過去公告 也從未被發過公告或警告過 : b. 禁止一文多PO : 這文也並未在以前PO過 : c. 內容需包含 - 店家資訊/圖文/前後價格/省錢心得 : 我的文章應不符合這條 : d. 其他定義由板主認可 : 違規處份★刪文並記點一次,記點達二次則水桶一週 : 請問我違反了哪條沒規範的定義?? 請您說明解答 我很疑惑 : 過去從未被刪文 也並未被記點 也並未被因此水桶 : 《版主的話》 : 但因為你是累犯,所以終身水桶。 : 跟你說過很多次了,這種文章就跟之前大家都說要去NET買五折 : 比百貨公司便宜一樣的"心得",所以see you。 : 我不認為文章有違反版規11 : 且遍尋過去水桶公告記錄 並未犯過這條11 請板主明察是否弄錯 : 若有弄錯 請解除我的水桶處分 謝謝 板主辛苦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235.202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121.139

01/04 22:22, , 1F
此為與版主溝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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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GVVIpQ (L_Life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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