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homemaker、marriage版版主
※ 引述《akakapo (一個人好無聊 =.=)》之銘言:
: ※ 引述《Holin (候霖)》之銘言:
: : 另外,既然他的權限不足
: : 那他當初所提出的連署是否應該無效?
: 一、申請新版
: 1.申請新版請至LifeNewboard版提出連署。基本連署門檻為50人。
: 1>禁止multi-id連署。
: 2>連署時間滿三天方得於小組組務版提出申請。
: 2.不開單一品牌,性質重複或相關性高的版。
: 生活娛樂館的組規對於申請新板的提案人並沒有任何限制,
: 連署當然有效啊~ ^^
既然連署案裡提名的版主沒有符合版主資格
那這個連署案又怎能算是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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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20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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