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salary板板主DDRMIX 主觀裁定一案 溝通
檢舉人:dayend
被檢舉人:DDRMIX
看板板名:Salary
檢舉類別:1.認為板主過於主觀認定我攻擊別人(被判處禁言),期待與板主溝通
下列訴求無果,故以此方式再嘗試製造聽取建言之空間。
檢舉並不是我的本意,我期待的是溝通下列想法與概念。然,去多
封信與板主溝通,得到的只有該板主精簡兩項:
板主已主觀認定不容推翻 & 請直接檢舉 兩項回應
這對我而言似乎沒有溝通空間,只有板主的再次宣告,無奈之下
,礙於只有檢舉可以再度帶來意見的呈現,故依照板主建議以檢
舉方式進行。
檢舉訴求:
也身為管板人員了解無償擔任板主的辛苦,先致歉惹來爭議。
然同時身為使用者,期待自己願意去的板能離開文字陷阱的禁錮,
擁有自由和善的討論空間。
DDRMIX板主於溝通信中告知他認定玻璃心是一個互相攻擊的詞語,
然本人發文時確實不認為自己有攻擊別人的意思,也認為玻璃心有
許多解讀。
我查到的是一格形容人格特質的解釋,但認為這並非惡意攻擊:
(來源: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7%8E%BB%E7%92%83%E5%BF%83)
玻璃心 (網絡術語),形容一些人的內心脆弱敏感,像玻璃一樣,
容易受到傷害打擊。
脆弱敏感、易受打擊,並不是壞事,也可以是纖細、細緻且斟酌
詞彙句句入心,這對我來說就是個人格特質的統稱而已,並無好壞
之評價。
本人可以接受所有人理解均不相同,因此尊重板主也有他的想法,
但也期待與DDRMIX板主溝通,期待他也可以理解各種詞彙有各自解
讀可能,並非人人皆使用「玻璃心」這個詞彙來當作負面攻擊的武
器。
因此本人的訴求是:
倘若板主對於時下許多人撰文與推文時常會提到的詞彙「玻璃心」
已有主觀認定且不容許其他意見溝通,有強硬的私人解讀、絕對地
認定其為互相攻擊之意,似乎應該直接載入板規中,非以釣魚方式
讓無惡意使用者陷入無法辯駁的僵局,畢竟板主自己也認同大家對
於玻璃心可能有不同解度,而這種狀態讓我有種欲加之罪和患無詞
的難以接受感,相信板主有溝通與思考可能,故此檢舉我依然嘗試
解釋自己,而非放棄溝通。
本檢舉旨不在指責板主疏忽,而在溝通使用者期待的使用空間。
檢舉內容:
舉證將有以下幾份文件:
1.原文、公告
2.板主選擇回應的溝通信
3.其他板主沒有回應的,我就當作板主未看,那就不是溝通信了,
溝通應該是有來有往的東西才有意義。(我認為)
4.我的自我陳述與證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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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Job/M.1683904200.A.66C.html
修正錯字
※ 編輯: dayend (180.217.218.246 臺灣), 05/13/2023 01: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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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因為原本相信溝通會有效,所以閒聊到類似事件。
但那與此次檢舉是無關的,所以檢舉我沒有把其他事情牽扯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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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而且他引述表達贊成我的說法,且表達得比我更明確。
他完整地問了了~
"我對fim表達感謝,但fim還是推文說我玻璃心這不叫玻璃心叫什麼?"
所以您罰的原因並不是有人說誰玻璃心,
還是只要有人說誰玻璃心皆罰?
整篇文章第一位提到玻璃心的是 fim,
您如何判定我不是也在引述fim,
且在對他提到的"玻璃心"一詞進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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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這樣我比較不迷惘,也比較不害怕您回信告訴我您在不爽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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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檢舉是因為我本來就不認為我在攻擊fim,只是友善地在跟他說明。
這種狀況我當然不會檢舉,我本來就不覺得玻璃心是攻擊的詞。
我的舉證內容也有提到相關證據佐證啊!
主動提到檢舉者不高興所以您判罰的是您後來的溝通信。
而事實上,我本來就不想要攻擊誰或讓誰受罰的意思,所以fim也受罰
並沒有解決我對這件事的疑問啊!
我的點不是別人攻擊我,因為我壓根沒有放在心上所以也沒有後續動作
,這應該不難懂吧!
您的公告才讓我意識到我正在受攻擊,其實我因此才開始感覺到有點難
過,我真的就沒有認為我在跟誰互相攻擊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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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我並不會想把其他事情牽扯進來,我們就事論事。
您提到檢舉,容我發問
1.如果檢舉者不是我或fim,那應該表示我們並未認為我們在互相攻擊,
那麼到底是哪裡不禮貌到需要禁言我們?
所以只要閱讀者感覺不舒服,並未有不雅詞彙、色情、造假、髒話等
只要有檢舉人,就判罰嗎?
玻璃心到底是怎麼樣可以算引用?怎麼樣不算?
當有人主動提到玻璃心,我並不覺得被攻擊,所以也用來對他回應,
我確實覺得很冤枉,不服啊。
你叫我去查網路,我查了維基百科第一段解釋"玻璃心"其實是稱讚的
詞彙啊~(同我本原文中提供的連結 如果你有認真看的話)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7%8E%BB%E7%92%83%E5%BF%83
擷取連結原說明第一段:
比喻具有洞察事理的能力。
《文明小史》第五九回:「世兄真是個玻璃心肝、水晶肚皮的人。」
網路解釋這麼中性的一個“玻璃心”,被主觀判定作為禁言標準,
確實我也不服!
2.如果檢舉者就是fim,那麼真的就能合理懷疑他主動攻擊我之後,被我反擊
不爽後追加攻擊。
那麼我要問,為何他只被判提到玻璃心,沒有被判主動攻擊或主動引戰?
戰爭沒有引子不會發生,沒有人先動手、先過度解讀不會有人感覺不舒服。
您可以說別人因為我的回應而不舒服,而我目前也正因為別人的刻意誤解而
感覺不舒服。
如果要顧及使用者情緒,我不是使用者嗎?為何總是回我"別人覺得不舒服"
,那我呢?我有刻意引戰、刻意造成爭吵嗎?哪裡?
補充:抱歉喔!版主群剛經歷了驚悚的自創分身檢舉使用者的可怕事件,
所以我對奇妙的狀態是有比較敏感一點。
也感謝您主動在信件中提到檢舉人感到不舒服促使您判罰這一件事,
也才有了一個瞭解您裁決檢舉者、受害者、當事人採用哪種標準的疑問。
想要理解未來貴板使用上未被載明在板規中的注意事項。
雖然因未詳列於板規之中。也許這些會隨著您卸任而消失,但既然您在任
,您能回應我們才有所本,未來才不會覺得在躲看不見的地雷。
感謝!
※ 編輯: dayend (111.252.219.36 臺灣), 05/13/2023 20: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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