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Finance板板主未依板規判決受檢舉文章已刪文
※ 引述《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之銘言:
: 判決:
: 請板主說明,回復文章即可不予處份之板規
: 若無,請依板規重新完成判決
: 請於72小時內完成
本版風氣特殊
有許多無聊份子喜歡嚇發文提問者,諸如有人資會查你身份、長官會看板等等
本件案件亦是PTT新手在文章中暴露過多個人資訊
在被同公司前輩私信通知會被人肉搜索之後 倉促刪文
但經過溝通後,使用者也了解其實只需要將文章中個人資訊的部分剔除即可放心詢問
在日漸蕭條、文章漸少的PTT生態當中
應該對於使用者友善、而非殘酷
此一版規為水桶無限期的極刑
使用應該慎重,觀察事件的來龍去脈,而非墨守文字成規
該一使用者也以配合將文章回復
並且該文章下面討論風氣正常,對於後續有相同問題的人也多有幫助
如果死守僵化的文字版規,不但落入挑事者的期望,也對於版上的討論風氣沒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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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