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請] 回歸版主職位

看板L_LifeJob作者 (kkoowwee1102)時間7年前 (2017/02/07 10:29), 7年前編輯推噓3(303)
留言6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增刪板主由己當選板主 "指定" 或 "附署" 之制度. 理應檢討. 此次 part-time 板主被罷免及現任板主怠於執行板務之情況. 正曝露此制度 之嚴重缺失。 板主當選後. 理應背負板友之期待. 本於法律及站規之規範. 及於競選之政見 理念. 制定板規及管理板面. 但 "指定" 及 "選後附署" 之制度. 使板主有 "尸位素餐" 怠於管板之事實. 超過半年沒發過管理公告. 當真有夠怠職. 離譜至極. 而報名後經由現任板主 "附署" 之板主選拔制度之缺失. 也在此次 part-time 板主罷免制度中. 曝露無遺. 附署板主成為板主之 "代理人". 未經板友投票之意見表達. 缺乏板友民意基礎. 以致妄尊自大. 行事缺乏溝通. 恣意妄為.所以才被板友發動罷免連署. 而怠職之板主至今對於板務沒有任何公開表達意見. 甚至沒有對於事實上己無 板主之板面進行管理. 小姐長理應做出適當回應. 同時應將站方與板主之溝通 或意見交換對板友說公開說明. 避免私相授受與罷占板主管理位置之譏。 此時對應之計. 若再由己請辭之板主以附署方式回任. 雖可解一時之急. 然則 對於 PT 板之發展. 實為不利. 管理方針方式先不說. 若變成再由舊板主 "訓練" 新板主. 豈不又走回 "太上 板主" 的管理模式? 在此也建議小組長. 若現任板主無法進行管理工作. 理應解職. 不論是否對於 其數月未管理板面之懲處. 亦或對其 "附署" 之板主被罷免所應負之 "政治責 任". 個人建議. 最好砍掉重練. 重新由有志之板友報名. 選舉新板主. 也懇請小組長及站方考量. 對於 "附署" 板主制度. 進行檢討. 感謝. 很想請問 k 板主. 說好的勞動部/勞工局回應公文,半年過去了,旅行到了沒? ※ 引述《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之銘言: : 根據群組規定如下 : 二、新增/刪除板主 : <新增板主> : 1.若該板已有板主,需現任板主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申請,並經所有板主同意。 : 2.若該板無板主,可由小組長辦理遴選作業,或至LifeNewboard板提出連署。 : 請你來申請,是請你和現有板主 K 協調後。 : 他來發文,你附議後。 : 即為符合程序之方式, 因PT板尚有板主,故不宜由小組介入板務。 : 但可以用申請方式來新增。 : ※ 引述《poloyabi (藍染接班人2.0)》之銘言: : : 看板板名:part-time : : 申請人:poloyabi : : 申請事項:回復版主職務 : : 申請理由: : : 目前part-time板,處於無版主狀態 : : 為了避免有心人利用空檔鬧板,過去就是part-time版主 : : 熟悉板務 : : 本人願意回復版主職務 : : 並提出新版主選舉,直到新版主熟悉為止 《ID暱稱》korsg (酒禁解除) 《經濟狀況》小康 《登入次數》3749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812 篇 (退: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有新進信件還沒看 《上次上站》01/25/2017 06:22:59 Wed 《上次故鄉》1.164.63.162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Part-time 相關問題煩請前往 Part-timeBM 諮詢。 相關事務可用水球or站內信連絡,感謝您的配合。 ----------------------------------------------------------------------- 目前不提供代發文服務,還請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86.84.2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Job/M.1486434550.A.598.html ※ 編輯: kkoowwee1102 (124.86.84.254), 02/07/2017 10:34:31

02/07 10:47, , 1F
02/07 10:47, 1F

02/07 10:48, , 2F
02/07 10:48, 2F

02/07 11:03, , 3F
這篇發在群組板更適宜,因為板主產生的程序是由群組
02/07 11:03, 3F

02/07 11:03, , 4F
長規定的。
02/07 11:03, 4F

02/07 17:56, , 5F
太多成語了吧 寫公文喔
02/07 17:56, 5F

02/08 11:38, , 6F
你嫌麻煩你來當版主~我記得這位管板也是算不錯的
02/08 11:38, 6F
文章代碼(AID): #1OcJ3sMO (L_LifeJob)
文章代碼(AID): #1OcJ3sMO (L_Life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