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part-time板板主poloyabi

看板L_LifeJob作者 (蕭雲)時間7年前 (2016/09/24 01:58), 7年前編輯推噓6(6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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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itterme ()》之銘言: : 申訴人:bitterme : 被申訴人:poloyabi : 看板板名:part-time板 : 判決內容: : 文章編號:119924 : 因為勞健保寫無就刪我文 (水桶原因:勞健保) : 申訴訴求: : 版主poloyabi執法過當已本末倒置看板設置用意 : 申訴理由: : 一周工時不到12HR不用保,有看過勞基法嗎? : 我打半天你一個刪除就刪除,我知道你很認真管版,但是你是不是職法過當? : 你只會一種格式? 那我找個機器人學machine learning管板就好 : 寫個parser都比你強啦 還不用你浪費時間 po文前就直接告訴po文者有啥錯 : 拜託你通點人情 不要這麼死板板 腦子變通一下好不 : 還水桶我五天 OO你個XX : 請將相關證據信件或看板文章用ctrl+x 原文轉錄方式請轉錄至組務版, : 文章裁罰爭議,未附原文、相關資料者將無法受理。 本案經板主群討論後,由本人回覆。 1.申訴人陳述一周工時不到12HR不用保,有看過勞基法嗎?,不論為本板或本板板主 自聘之法律顧問,皆未於勞動基準法中查得勞保、健保之相關規定。 2.勞保之加保,以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健保之加保,以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皆非申 訴人陳述之勞基法。 3.依勞工保險條例第11條、該條例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各投保單位應於其所屬勞工 到職、入會、到訓之當日,填妥「加保申請表」送勞工保險局申請加保,其保險效力 自投保單位將加保申請表送交勞工或郵寄之當日(以寄件郵局郵戳為憑)零時起算。 以上三點合先敘明。 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公開資訊,是否加保勞保,係依勞工保險條例第六條認定,即便 為短期、臨時工讀,仍需依法加保勞保,非申訴人陳述一週工時不到12hr不用保。 如何加保請洽該局,非本板業務範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60.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Job/M.1474653517.A.E9B.html

09/24 02:00, , 1F
申訴人若閱讀本文後仍認為板主不該水桶,請依規定向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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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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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非直接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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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06:23, , 4F
請問板主,該員是否未溝通即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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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0:51, , 5F
他是你提醒後 貼一樣的文章給我
09/24 10:51, 5F
刪除多餘文字 ※ 編輯: ra065311 (59.127.60.36), 09/25/2016 00:41:32

09/28 02:30, , 6F
我覺得parttime 版主非常缺乏與人溝通的精神,有些小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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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就直接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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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3:51, , 8F
樓上那麼有理想,parttime很缺版主的,何不主動請纓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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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3:52, , 9F
好好發揮你的與人溝通的精神,改善一下你所謂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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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3:53, , 10F
發文前有疑問明明可以先問版主,不花時間去問,發問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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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處罰了才來抱怨版主缺乏OOXX,可以請不要那被動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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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對板規有疑問可向板主詢問或至part-timeBM發文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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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版主都是花個人的私人時間出來幫忙Ptt站方管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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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遭處分後依規定需向板主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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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非發文遭處分後直接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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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意版主的「不夠積極主動」,那就請自動請纓擔任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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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不會讀心術,更不會網路讀心術,相信使用者也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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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最後都沒人要擔任時(反正不管怎麼做都會被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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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已經明定,板主不會考量使用者的內心思維,也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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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自身的內心思維,而是直接照規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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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就是唯讀甚至廢版。(Ptt站不需要靠看版來謀生,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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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哇哇叫站方不顧大眾利益和生存需求,屆時仍要請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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覓他處找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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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09/28 13:53 推文 *發文後
09/28 13:59, 24F

10/04 21:54, , 25F
我也曾擔任版主,知道需要花費不少時間,但會儘量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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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1:54, , 26F
也不致於不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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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2:01, , 27F
為何pt版爭議較多?應該思考一下吧。是否廢版我覺得也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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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2:01, , 28F
什麼差別,反正文章也刪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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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23:50, , 29F
覺得pt版主很愛亂刪文,每次水桶理由都不同,但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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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23:50, , 30F
只修正了上次水桶的事項,還是被刪了,為什麼上次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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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這次就錯了,根本隨心情刪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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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37, , 32F
樓上+1...我也莫名其妙被水桶 推文又沒違法
11/24 08:37, 32F

11/24 08:37, , 33F
我不曉得他心態到底想什麼 何況還是律師
11/24 08:37, 33F

11/24 08:38, , 34F
根本就是看民眾不爽想水桶就桶
11/24 08:38, 34F
文章代碼(AID): #1NvMrDwR (L_Life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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