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JOB 板板主 cin

看板L_LifeJob作者 (我累了)時間9年前 (2016/06/11 21:4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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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RDA 被申訴人:CIN 看板板名:job 判決內容: 請附上原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 (AID) 或精華區路徑。 cin板主目前水桶不另公告亦無放精華區路徑 被水桶之通知將以證據另外轉錄 申訴訴求: 1.解除水桶 2.回覆貼文 申訴理由: 請將相關證據信件或看板文章用ctrl+x 原文轉錄方式請轉錄至組務版, 文章裁罰爭議,未附原文、相關資料者將無法受理。 1.板主水桶並刪文之板規依據(如下述),有所爭議 板主以板規 二、人資條款之四 處理 "4.人資(派遣)必須寫明對派遣員收取服務費之金額或比例。對雇主收費不需寫明 " 查本案之文章系由人資公司逕行向雇主收費,並未向派遣員收取服務費。 故依板規所述,對雇主之收費不需寫明。 但板主「以不收也要寫明不會收取」為由處置,本人認為此系本次爭議之處。 因與板主板規認知有所出入,故提出申訴,委由上一級主管進行判決,謝謝。 ------ 另,本案水桶「七」天,但CIN板主約莫1-2天才上一次站 從溝通到他明確回應哪條板規為判決依據,已經過去「五」天,只覺得板主較為繁忙 整板板務皆繫其一人處理,可考慮另外徵選人士協助,避免其勞苦過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46.9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Job/M.1465652846.A.46E.html
文章代碼(AID): #1NN1PkHk (L_Life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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