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Re: 抱歉 昨天用手機上沒看到訊息
※ [本文轉錄自 schizophrena 信箱]
作者: 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
標題: Re: 抱歉 昨天用手機上沒看到訊息
時間: Wed Jun 8 12:05:11 2016
所以呢 你是以什麼角度拒絕我依照版規的要求?
沒必要直接爭吵 那請你就起處理
"直接" 點名我爭吵的人
你可以自己回去你在政黑檢舉版的文章
你檢舉了人點名挑興 代表你自己也知道什麼叫點名挑興
既然你身為使用者都能看到
你在管版會看不到?
你是在學setzer?
※ 引述《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之銘言:
: 首先,你以什麼角度發這種信? 你只是使用者,並不是管理者
: 你可以在置底文檢舉,"沒必要"直接爭吵就是"沒必要"
: 懂嗎? 我才不管你是不是受到什麼挑釁/引戰....等因素
: 你有問題就是去置底文檢舉,如果你自己也跳下來吵我也是照樣處理
: ※ 引述《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之銘言:
: : ★joh 叫你就此打住就是就此打住,別再吵,你還不懂嗎? [06/07/2016 20:23:51]
: : --------
: : 我想那文章你也看了
: : 你說你自己會去看 版規有的你不會再多述
: : 我想版規裡一個很明顯的字句
: : "版主發現"
: : 版主發現不需檢舉這件事, 版規有寫.
: : 你都發現有人點名了 我也把他點名的字句截出來了
: : 你還是不針對他處理
: : 連到他點名的文章去加個請他不要這樣點名挑興似乎都很困難
: : 今天他點名我的那篇文章 我沒有參與 我甚至只是在看文章
: : 就突然發現有人在那邊點名我
: : 我莫名奇妙被點名了 我就回個文 回文也沒有不針對科技版的主題
: : 你看了就不高興
: : 現在你是對我的回文不高興還是在對他點名嗆我不高興?
: : 他點名嗆我 我是不能回應嗎? <--- 這句請你一定要回答
: : 我請你在公告裡強調點挑興 你似乎也很難以加上
: : 我不知道你有什麼難言之隱
: : 但我只要求版規有的
: : "版主發現" 這四個字你看清楚
: : 你都已經發現了他點名挑興 你要怎麼處理
: : 今天你都有在我跟你的對話推文裡寫了
: : "你自己會看"
: : 那代表你就有看
: : 你以為傳訊過來叫我不要吵有任何效力嗎?
: : 他點名挑興 你不處理 連公告文裡警告都捨不得
: : 一有人推文說 挑興的文章不去嗆來嗆被挑興的 馬上鎖文
: : 那我可以請問你 你有什麼難言之隱嗎?
: : 我傳個訊息給你 叫你快去依版規處理
: : "叫你去處理就去處理 你不懂嗎?"
: : 這樣你就會處理了嗎?
: : 你就會在公告文裡加上去了嗎?
: : 今天不只我看出來你是針對被嗆的人
: : 直接點名嗆聲的人沒被處理
: : 那請你告訴我 他這樣直接點名嗆 你要怎麼處理他那篇文的推文
: : 我不要求你對他水桶怎樣
: : 至少你看到了 你警告一下會怎樣? 你都能警告我了
: : 都能傳訊過來嗆我要不要停了
: : 你警告這種行為是怎樣 不行嗎? 會痛嗎?
: : 你在公告文裡 "重申" 一下 是會怎樣?
: : 你公告文裡的東西也有版規有的東西啊 你還不是又再發了?
: : 怎麼點名挑興這件事情你無法贅述
: : 其他的就可以啊?
: : 既然你要傳這種訊息來嗆我
: : 那我回送你一句
: : "叫你去公告文裡重申一就是重申一下 你還不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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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schizophrena (123.195.18.94), 06/09/2016 00: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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