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Civil 板板主 GuessTH

看板L_LifeJob作者 (ˋ(′~‵")ˊ)時間9年前 (2016/05/09 00:07), 編輯推噓0(003)
留言3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ra065311 (蕭雲)》之銘言: : 申訴人:ra065311 : 被申訴人:GuessTH : 看板板名:Civil : 判決內容: : 無 : 申訴訴求: : 依規定向小組申請多重帳號查詢,並依查詢結果處置相關使用者。 : 申訴理由: : ┌─────────────────────────────────────┐ : │ 文章代碼(AID): #1MrEKkFC (Civil) [ptt.cc] [公告] 水桶名單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ivil/M.1456792878.A.3CC.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17 Ptt幣 │ : └─────────────────────────────────────┘ : study11、guitar22、mountain161等帳號先後於Civil板遭到永久水桶。 : 如今又以garmenrider於板上發文,違反Civil板板規第十條。 : 10.禁止水桶者以分身規避處分,違者本尊加倍水桶天數、分身同本尊處分, : 情節嚴重者將直送多重帳號查詢。 : 然本人檢附同IP證據向板主檢舉,卻得到板主荒謬回應。 : 如:該ID無違規、同IP不能代表同使用者。 : 然,該ID遭水桶以分身再發言,依過往判例為違反板規十。 : 同IP不能代表同使用者才需要送帳號部查詢,板主反因此拒送? 本人回應如下: 每個ID皆為獨立的使用者個體,板主必須保障各使用者發言的權利, 若該ID並無違規事證,就算疑似分身同IP,板主並無積極理由去處分他。 本人處理依據為: 疑似分身使用者違規->一般處分->送多重帳號或使用者自承->追加處分 因此才拒絕R板友之檢舉案,請小組長明查。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63.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Job/M.1462723652.A.E4A.html

05/09 01:28, , 1F
請小組長見第一篇證據紅字
05/09 01:28, 1F

05/09 01:29, , 2F
板主是直接駁回整篇檢舉 至少目前沒看到板主自稱依據中
05/09 01:29, 2F

05/09 01:29, , 3F
的一般處分
05/09 01:29, 3F
文章代碼(AID): #1NBsH4vA (L_LifeJob)
文章代碼(AID): #1NBsH4vA (L_Life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