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請說明舉證相似文章其文章號之來由

看板L_LifeJob作者 (批踢踢世界)時間10年前 (2015/04/17 20:0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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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ttworld 信箱] 作者: TonyQ (心存善念盡力而為) 標題: Re: 請說明舉證相似文章其文章號之來由 時間: Fri Apr 17 14:49:18 2015 ※ 引述《pttworld (批踢踢世界)》之銘言: : ※ 引述《TonyQ (心存善念盡力而為)》之銘言: : : 我對你的疑問僅止於說明處分你的版規與處分你的依據, : : 你對版規與依據的這些問題,我不認為我有義務回應。 : 你有權利不回應,但你有義務回應。 : 因為你身為該版版主,並引用該版版規行使處罰。 : 如果我今天不是事主你不是該版版主,我還發mail問你,你就可以回答無義務。 : 請搞清楚義務和權利的分別。你不是在政府單位上班?弄清楚權利義務這是基本的吧。 : 簡單的說,你今天非身為該版版主擁有行版規處罰之權利,就不具有回答義務。 : 另外一點,今天的TonyQ仍身為Soft_Job版版主, : 意思是該版版規本身恰當或不恰當你必須負起責任。 : 很有意思,你第一天在社會上工作嗎? : 你的同事離職,主管指示你進行交接事宜, : 未來同事負責的程式出包,你可以把責任撇得一乾二淨嗎? : 你身為現任版主就是你要扛,不論該版規是否為你擬定的。 : 再者,TonyQ因為身為Soft_Job版主因而結識多少同好,壯大名聲多少我不敢誇口。 : 有句話是取之回饋之。你可以回想從前你在揹學貸或接案會有這麼大的架子嗎? : 莫忘初衷是我給予你的忠告,不是你現在年收穩百萬或準備結婚就變得多了不起。 : 我仍舊申訴,只是72小時時候未到,即使到那時候我的水桶已解除。 : 此篇文仍舊為申訴信件之一,而你回信的態度也將被公諸於版面上。 根據我對申訴制度的瞭解,只要我有回應你, 你可以引用我的信件直接進行申訴。 不用等到我回應你的論點或內容, 只要確保你的處分事由與你的意見我已經回應了就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54.12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pttworld (111.248.164.123), 04/17/2015 20:00:34
文章代碼(AID): #1LCFNa50 (L_Life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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